第三节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繁荣文化创作和演出,丰富文化市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打造辽宁特色文化艺术精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进文化“名牌、名品、名人”工程。引导优秀原创剧目创作,每年打造一批“中国梦”等主题的原创艺术精品。实施“一社一品”出版计划、影视剧品牌创建计划和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品牌打造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辽宁。加强编史修志工作。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以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培育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
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实施辽宁境内长城保护和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实施地下、水下文物保护工程。做好牛河梁遗址、奉国寺大雄殿、兴城城墙三个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管理工作,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切实保护工业文化遗存。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发展体育事业。坚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广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运动,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加大各类体育人才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体育需求。
第四节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构筑沈阳、大连文化产业双核心城市、沈大文化产业带和辽宁西部、东部文化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出版印刷、报刊发行、广播电视、演出娱乐、网络媒体、文化旅游、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工艺美术等主导产业。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扶持地域特色文化产业,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优化文化资源配置,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代表辽宁形象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专栏20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1)辽宁境内长城保护展示工程;(2)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3)辽宁省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工程;(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5)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6)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保护工程;(7)送戏到基层演出项目;(8)中东铁路建筑群(辽宁段)总体保护工程;(9)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10)“书香辽宁”建设工程;(11)三网融合工程;(12)农村乡镇数字影院建设工程;(13)智慧网络干线网改造工程;(14)出版印刷振兴工程;(15)全民健身工程;(16)足球场地建设工程。
第十四章建设法治辽宁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发展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促
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法治辽宁建设。
第一节加强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好侨务和对台服务工作。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建立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加强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建设,坚持职权法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决策咨询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设廉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一站式”审批。完善审计制度,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快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深化公安改革,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机制。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条件,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构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网络。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加强和规范律师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规范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教育矫治体系。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第二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深入推进平安辽宁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制保障,统筹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构建新型社区(村)管理体制。加强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和农村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社区(村)组织架构,推进基层管理网格化、基层服务社会化,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实施政社分开,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制保障,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管理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增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平台功能,实现多部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全覆盖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一专多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建立应急预案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地震、气象应急救援机制,不断完善防震减灾和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专栏21应急体系重点工程
(1)省政府应急平台二期工程;(2)省交通应急指挥基础平台系统工程;(3)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程;(4)省卫生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工程;(5)省全民应急自救能力建设工程;(6)省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建设工程;(7)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建设工程;(8)省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9)省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工程;(10)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平安辽宁建设。强化信息安全和密码保密等能力建设,以信息化为支撑推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和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加强质量管理,实施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质量追溯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高效严密、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实现食品安全放心省份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改革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治本攻坚。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目标。严密防范、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专栏22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放心建设重点工程
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升工程;(2)矿山安全治本攻坚能力建设工程;(3)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治理工程;(4)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工程;(5)交通运输安全动态监管工程;(6)小微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帮扶工程;(7)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8)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9)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示范工程;(10)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程;(11)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食品安全放心建设:(1)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程;(2)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及重点机构规范化建设工程;(3)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体系和信息直报体系建设工程;(4)食品安全人才培养工程;(5)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工程;(6)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提升工程。
第三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以信用体系制度为保障,以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为抓手,全面提升“信用辽宁”建设水平,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完善信用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快出台《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配套规章制度,完善信用信息技术标准和指标体系,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和应用。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统一征信体系,扩大数据征集范围,提升数据征集质量,提高数据交换时效性和系统数据处理能力,全面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加大政府信息透明度。加大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
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加强部门间合作,对守信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推进沈阳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第四节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净化网络环境。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法治信访,理顺信访各责任部门之间衔接机制,建立由信访人常住地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负责,当地信访联席会议督促协调,政法机关协助释法说理的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完善人民调解体系,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第十五章强化规划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实现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第一节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要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和规律,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保障“十三五”规划的权威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贯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专业化水平,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第二节加强规划分工落实
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制度建设,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完善规划体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加强规划衔接。强化本规划作为制定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省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要切实贯彻本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分解落实任务。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财政预算计划要按照本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
第三节加强政策项目配套
全面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项目支撑和资金统筹,确保规划落地。
强化政策导向。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密切联系宏观环境变化和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储备。
推进重大项目。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带动作用,在科技创新、结构调整、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优化重大项目布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统筹资金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进一步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的引导力和带动力,鼓励社会投资。
第四节加强人才和科技支撑
切实把人才和科技两个轮子一起转,作为规划实施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人才和科技的重要支撑作用。
坚持人才优先。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力度,以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营造有利于保障规划实施的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灵活高效的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机制。集中资源推动科技创新,完善金融扶持体系,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
第五节加强实施监督评估
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强化动态管理,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根据有关法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完善规划指标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
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规划宣传,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居民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
专栏23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1)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知识产权规划;(3)金融业发展规划;(4)外经贸发展规划;(5)现代农业发展规划;(6)工业发展规划;(7)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8)石化工业发展规划;(9)冶金工业发展规划;(10)信息化发展规划;(11)服务业发展规划;(12)旅游业发展规划;(13)交通运输建设规划;(14)水利发展规划;(15)信息通信业发展规划;(16)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17)海洋和渔业发展规划;(18)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规划;(19)环境保护规划;(20)国土资源规划;(21)林业发展规划;(22)辽河凌河保护区治理与保护规划;(23)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4)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2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6)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27)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28)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9)新闻出版广电业发展规划;(30)安全生产规划;(31)食品安全规划;(32)药品安全规划;(33)应急体系建设规划;(34)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35)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36)电子政务建设规划;(37)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