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16生态环境重大工程
蓝天工程:(1)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2)气化辽宁工程;(3)清洁能源推广工程;(4)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5)城市全覆盖工程;(6)绿色交通工程;(7)秸秆综合利用工程;(8)工业提标改造工程;(9)监测预警工程。
青山工程:(1)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2)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3)千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4)退耕还林工程;(5)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6)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7)封山禁牧工程;(8)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9)天然林保护工程;(10)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程。
碧水工程:(1)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2)地下水污染修复和超采控制工程;(3)水质较差的重点河流断面整治工程;(4)良好湖库、河流源头等优良水体保护工程;(5)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工程;(6)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再生水利用工程;(7)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8)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9)节水与生态流量保障工程;(10)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程;(11)“十小”企业取缔淘汰工程;(12)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工程;(13)海域海岛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第十二章保障改善民生创造安居乐业人民生活
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发展改革振兴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第一节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省现行标准下8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地区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构建新型扶贫模式。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扶助一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生产和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安置一批居住条件恶劣的贫困户,低保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精准医疗救助一批因病致贫返贫人口,逐步增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能力。
统筹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促进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倾斜。大力支持建昌、义县、西丰等贫困地区,根据自身自然条件、区位优势、经济水平,推进以特色农业、资源型工业、旅游等为主的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继续抓好以工代赈。不断加强驻村帮扶、对口帮扶和定点帮扶。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推进阜新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
专栏17扶贫攻坚重大工程
项目到户扶贫:扶持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等特色致富项目,实现增收脱贫。
培训扶贫:对建档立卡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读职业院校学生和获得“两证”的青壮年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给予补助。
产业扶贫: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生产经营,扶持其在贫困地区建设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基地。
移民扶贫:对居住危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移民搬迁、危房翻建和盘活农村闲置住房等方式,彻底改善住房条件。每年全省实施3000户。
金融扶贫:全面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统筹财政扶贫资金设立风险保障金和予以贴息支持。
互助式滚动扶贫:推进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互助式管理,有偿周转使用,支持各地开展互助资金信贷扶贫。
定点帮扶:坚持省领导帮扶联系点制度,副省级以上领导全部联系县扶贫工作。继续组织311个省(中)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288个贫困乡镇。鼓励、支持、帮助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与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
驻村帮扶:对1791个贫困村,派驻扶贫工作队,实行派出工作队单位“一对一”结对帮扶所在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不脱贫、不脱钩。
省内对口帮扶:组织沈阳、大连、鞍山市对口帮扶阜新、朝阳、铁岭市基础上,落实营口市、鞍钢集团公司共同对口帮扶建昌县,盘锦市、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共同对口帮扶义县。
建立扶贫信息化平台:完善国家、省、市、县、乡5级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构建扶贫信息大数据平台,对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开展旅游扶贫,培育发展旅游扶贫项目。在贫困地区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和光伏扶贫。
第二节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大力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坚持公益普惠,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区域间、城乡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色优质、多样化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优先发展适应我省现代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需要的新兴专业。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建设15个区域性、行业性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全面推行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提高普通高等教育质量。推进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优化普通高等教育总体布局和专业结构,推进全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省部共建,发展重点学科。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建设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派出国留学。
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质量。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到2020年,建设50个示范性社区继续教育中心。
专栏18教育发展重大工程
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于省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信息化管理业务应用,重点提升教育监管与服务水平,促进教育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服务网络化,全面保障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向全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相应的支撑体系。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为基础,以学习空间支持信息化教学资源、应用为手段,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教育的均衡化、优质化发展。
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建成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50个;实施高校高端学术会议支持项目,加强高校对外交流,有效提升我省一流特色学科在国际国内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实施联合培养项目,鼓励支持学术学位研究生院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联合培养,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联合培养项目100项,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100个。
第三节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创业作为就业之源,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协调建立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金融、产业等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保持就业总体稳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投入促进就业机制,强化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制度,鼓励广大劳动者多种形式进行创业,建立宽容失败的政策保障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全程就业服务。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开展各类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城乡一体、普惠共享、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系统完整的调整劳动关系政策法规体系,建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四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增收长效机制。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工资水平与我省经济发展相适应。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按照国家规定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优抚对象待遇水平。鼓励城乡居民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缩小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建立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鼓励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继续完善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等分配制度。合理调节行业收入分配。
第五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可持续的方针,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巩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省级养老保险风险基金,确保全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体系,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失地农民保险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健全医疗卫生、教育、灾害突发等专项救助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孤儿福利服务。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第六节推进健康辽宁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铺开。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服务能力提高,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县级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床位规模。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重点完善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省市两级儿童、肿瘤、心脑血管、传染病、中医等医疗机构设施条件,提高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加强妇幼保健、疾控、采供血、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施建设,鼓励通过资源整合组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提高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能力。推动城市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专科医院。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
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医疗保健、健康保险、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和智慧医疗服务。积极推进中德(营口)医疗健康产业园、葫芦岛市健康产业示范园区等建设。
第七节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实施人口发展战略,推进人口结构优化,保障人口流动合理有序,促进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推进生育政策、管理服务制度、家庭政策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高符合生育政策、有生育意愿妇女的生育率。保障必要出生人口数量。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孩子以内的(含两个)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实施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公平获得发展机会,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强对贫困、留守和流动妇女帮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改善儿童成长环境,实施留守儿童活动设施建设。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的政策,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快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优先发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配发等服务的合理布局,提升为残疾人服务能力,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专栏19卫生人口妇女儿童事业建设重大工程项目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2)慢性病防控和精神卫生项目;(3)重大疾病防治项目;(4)健康妇幼项目;(5)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项目;(6)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7)健康服务业发展项目;(8)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9)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项目;(10)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项目;(11)卫生计生监管项目;(12)卫生计生人才发展项目;(13)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项目;(14)女性文化素质工程;(15)妇女创业创新援助工程;(16)留守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工程;(17)妇女儿童民生实事工程;(18)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工程。
第十三章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全民文化创造活力,增强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第一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提高全民思想和道德文化素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
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推广普及科学技术,加快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加强爱国主义基地建设,强化国防教育。
第二节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有效整合文化资源,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省群众艺术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推进“一村一室一广场”建设;完成全省所有社区和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完善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巩固拓展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重点惠民工程实施效果,加强全省应急广播系统、广播电视村村通、全民阅读等重点惠民工程建设。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新时期“辽宁精神”的优秀群众文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