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加快开发区建设
强化统筹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明确发展定位,以提质增效升级为核心,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突出、功能互补、绿色生态、区域平衡的开发区发展格局。加快开发区发展理念、兴办模式和管理方式转型,推动发展方式向追求质量、市场主导、差异化发展和软环境取胜转变。以增强开发区域城市综合功能为核心任务,按照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有机融合的理念,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改造,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开发区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创新开发区发展模式,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共建园区,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学习借鉴德国北威州等发达国家(地区)转型发展经验,推进国际产业园区体系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有条件的开发区与行政区的融合发展。努力提高开发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促进“六大发展”和实施板块经济的重要载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第三节 加快各类开放平台建设
完善开放口岸平台。推动形成以太原、大同、运城“南北一线”为主轴,长治、吕梁、忻州、临汾等为两翼的航空口岸开放新格局。加快临空经济区建设,培育太原机场区域性枢纽功能,推动航空运输业、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发展。打造以太原铁路口岸为中心,以大同、临汾(运城)、晋城(长治)三个陆路为副中心的“一心三区”布局。加快太原、大同、临汾陆港建设,建立基本具有沿海沿边口岸功能的“口岸作业区”。以太原枢纽(北六堡)物流中心为依托,积极推动我省铁路口岸建设,实现陆路、空运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直接连通。
健全保税物流平台。推动全省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及设区市申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培育大型物流企业,构建全省保税物流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作用,完善基础设施,推行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领域可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积极申请国家进口汽车、肉类指定口岸,大力发展其他新型保税服务。推动设立以方略保税物流中心为核心的临汾综合保税区,发挥晋城兰花保税物流中心作用,形成各类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中心)、口岸作业区等多级别发展的陆路发展格局。
打造国际化展会平台。提升能源博览会和低碳高峰论坛功能定位,打造世界低碳中心。继续办好农博会、文博会和平遥摄影节,培育我省新兴产业、中小型专业展会,构建多元化展会合作交流体系,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向我省集聚。将太原打造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展会中心城市,推动太原城市群成为我省展览业发展核心区,培育大同、运城成为我省展览业发展重点城市。支持我省企业参加中部博览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等境内国家级重点展会和国际知名展会。承接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关系密切的国内品牌展会,引进煤机装备、能源高效利用、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国际知名展会。
第四节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着眼于发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接替产业,最大限度放宽投资准入限制。积极引进相关产业项目及相关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和结算中心,鼓励国内外资本投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引领我省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提升。积极吸收外来投资,组建成立文化产业、旅游文化体育基金,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招商方式转变,注重服务环境改善,针对目标区域、目标产业和目标企业,实施精准化招商,坚持引资、引智、引技并重,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精准度和招商引资实效。加大力度开展产业链招商,通过集群式引进、专题性推介、区域性对接等多种方式,推进产业集聚。积极推动股权招商,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重视发挥海内外山西籍优秀人才的作用,开展央企入晋、跨国公司入晋、民企入晋、晋商回乡等主题招商活动。充分利用好与央企已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我省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向全方位纵深发展。切实发挥商会和各类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以商招商、以情招商,吸引企业家来晋投资创业。深入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和区域性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有效利用各类国外优惠贷款和智力资源。
第五节 加强以煤会友
充分发挥我省煤炭资源和煤、煤化工、煤机装备等优势和市场潜力,推进建设国际低碳技术创新基地,千方百计提高我省作为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强同世界煤炭大国的主要产煤省州、国际友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领域互利共赢务实合作。继续挖掘交往密切友城的合作潜力,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加强交流频率较低的友城往来,畅通交流渠道,增强友城活力。主动采取措施,激活交流渠道,充实交往内容,促进暂时停滞的友城开展交流。主动加强友好合作伙伴的联系,寻求合作方向,积极对接项目,加快结好进程。力争到2020年,实现与全球主要产煤国家及金砖国家43个产煤省州友好交往,与其中16个产煤省州建立结好意向,正式结好10对左右。友城数量和交往质量达到全国中上水平,每对友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官方或民间交往。做大做强低碳发展高峰论坛,建立专门机构,筹建永久会址,调动社会化力量,实行市场化运营,筹办好“太原论坛”,把论坛办成低碳新理念的传播平台、新成果的展示平台、新技术的交易平台和交朋会友的联系平台。
第六节 加快提升外贸核心竞争力
扩大出口贸易规模,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外贸竞争新优势。支持外向型重点企业提高传统产品竞争力,巩固不锈钢、焦炭、金属镁、煤炭等传统产品出口市场份额。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扩大手机、农产品、化肥、医药品、活性炭、玻璃制品、纺织品等产品出口规模,壮大铁路设备、工程机械、汽车零配件等装备制造资本品出口,培育新的出口主导产业。加快推动产品、技术、服务的“全产业链出口”,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出口贸易向优质优价转变。稳定进口增长,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稳定铁矿石、铜精矿、铬矿砂、大豆等重要原材料进口。继续实施外贸主体“231工程”,加快形成一批出口带动强、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建立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体系,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推进外贸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进出口商品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平台。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太原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巩固建筑服务出口优势,培育金融、保险、出版传媒等新兴服务贸易。推动服务外包发展,建立全省服务外包产业联盟,将太原、晋中、阳泉打造成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推动服务业转型,培育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文化贸易,培育一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第七节 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充分利用我省历史人文、特色产品、产业优势,将“山西品牌丝路行”打造成为我省对接“一带一路”重要载体和对外开放新名片,推动与沿线国家(省份)全面交流与合作。主动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和海上战略支点等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注重构建物流通道和立体物流平台。深化我省与沿线国家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挥我省采矿、钢铁、有色、建材、电力、化工、轻纺、机械制造等在产能、装备、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与国际需求有机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引导推动,拓展我省产业和企业发展新空间,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晋非合作区按照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创新发展,打造我省企业开拓非洲市场的桥头堡。支持我省企业在印度尼西亚建设采煤—焦化—发电—钢铁一体化循环工业园区,形成我省优势产能转移的聚集地,打造我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支点。利用中亚地区铁、铜、铬等矿产资源优势,支持我省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投资能源矿产,打造资源深加工工业园,推动我省企业开拓欧亚市场。
第八节 深化与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协同发展
积极对接京津冀、环渤海等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找准山西在全国以及周边经济区域的定位,加强省际间经济合作,构建中部内陆开放新高地。
深化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觉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合作,完善能源输送网络,打造京津冀一体化清洁能源生产供应基地。积极推动民航业融入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战略。全方位推动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发展通用航空,完善口岸功能,发挥口岸效应。加强与京津冀地区产业协同,积极承接京津冀地区新材料、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等疏解产业,加强“研发创新—创新成果产业化合作”。推进晋北地区鲜活农产品进入京津市场,实现与京津冀地区旅游资源共享,推动与京津冀协作领域多元化。
深度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充分利用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重大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境、产业对接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建立地区间统一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推动省内企业参与环渤海地区港口建设,加强口岸与港口通关便利化合作,打造产品快速出海通道。
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战略。扩大与相关地区交流合作,加大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招商及产业承接力度,立足山西优势和特色,共同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
第九节 全面深化与周边区域合作
充分发挥我省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深化与中部地区及周边省份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我省发展新空间。
深入实施国家中部崛起战略。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强化与中部省份协同发展,实现区域间生产要素无障碍流动,差异化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加强能源外送,拓展面向中部地区的能源市场。充分利用中部博览会等平台和各类协同沟通机制,全面加强与中部省份在经贸往来、技术交流、人文交往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共同谋求中部崛起。
深化中原经济区合作。加快跨省战略大通道建设,打造我省运城、晋城、长治等南部地区面向中原经济区,连接华东、华南物流通道,把晋东南地区打造成为“煤、电、气、化”综合能源产业基地和新型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面向大中原的晋东南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加深与中原经济区农业合作发展,提高我省农业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建立与中原经济区的旅游合作机制,推出旅游一卡通,开发一批文化、休闲、生态旅游线路,打造全国品牌旅游目的地。
加快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完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方案,建立“三省四市”省级协调机制。积极探索跨省交界地区合作发展路径,合力打造国家省际交界地区协作发展试验区。依托特色农林产品、能源矿产资源和产业基础,建设中西部特色农产品加工、能源原材料及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快推进智慧物流和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创建我国内陆现代服务业集散基地。深度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倾力打造以“古中国”为标识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加快推进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建设。充分发挥我省大同市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河北张家口市地缘相邻、生态相同、习俗相近、商旅相通、产业互补的有利条件,大力推进地区间基础设施相连相通、产业发展互补互足、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商贸旅游互联互通,着力打造高效联动、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经济社会合作体。
建立更加紧密的沿黄经济协作区战略合作关系。推动沿黄区域集群化发展,形成西煤东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重要基地。建立沿黄经济带煤炭产业合作机制,共同维护煤炭市场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运城—灵宝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效发挥黄河九省旅游联盟作用,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品牌。
第七章 推进共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富民与强省的统一,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切实做好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养老、扶贫等民生工作,使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一节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健身、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
第二节 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
以文明、卫生、环保等城乡创建活动为引领,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实现城乡清洁卫生。实施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和环境提质等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大工程”,着力改善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以加快城市管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公共停车场、集贸市场建设,与老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同规划、同建设。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推进城市安居工程。加快城中村改造,同步完善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水平,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容貌,推进环境提质工程。实施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和宜居示范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大工程”,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治理、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宜居乡村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
第三节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把扶贫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区域开发紧密结合、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开发大格局,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确保“十三五”期间,在现行标准下23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8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努力实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按照县为单位、规模科学、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完善贫困村、贫困户、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建立全省统一、信息共享的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深入分析扶贫对象致贫原因,按照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个劳动力制订帮扶计划,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加强扶贫统计监测工作,跟踪监测到村到户扶贫措施及实施效果,努力为精准扶贫提供真实依据。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对有资源、有劳动力贫困户要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助力度,采取一户一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方式,引导贫困户参与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开辟收入形式多元化。加强职能培训,实现一户一人有技能,能外出务工,推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围绕“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退出”六个关键环节,积极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生活在山区、生态脆弱地区贫困人口,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做到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国家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要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要对贫困人口倾斜,努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积极开展专项扶贫。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按照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三加一”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特色产业脱贫、易地搬迁扶贫、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充分发挥区域特色资源优势,按照坚持市场导向,以企业产业扶贫开发为抓手,扎实推进企业产业扶贫开发。继续深入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坚持以项目为纽带,围绕农产品加工、特色农业开发、旅游开发等建设,谋划设计实施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优势独特、带动能力强、适合大企业参与的产业扶贫开发好项目、大项目。逐一量化企业产业扶贫开发工程,落实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任务,推进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应用。实施易地搬迁扶贫。按照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作用、尊重群众意愿的思路,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实现户籍人口300人以下、实际居住不到一半的贫困村全部实施移民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创新搬迁模式,落实后续产业支持,引导移民转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实现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对县城周边建设移民新区集中安置的搬迁户和进城入镇的搬迁户,实施二、三产业为重点的就业培训计划。对城郊或中心镇配套产业开发建设移民新村、中心村就近安置的搬迁户,同步落实产业开发措施。逐步提高易地搬迁补助标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增加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多措并举减轻搬迁群众负担。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在贫困农村实施以工代赈工程,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积极实施片区综合开发、基本农田、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和乡村道路建设等以工代赈重点项目,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快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和互联网建设。对连接贫困地区的国家铁路网、国家高速公路网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要加快推动。对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和中小水利项目要强化建设。对贫困地区水电开发、农田改造升级、光伏发电工程要大力推进。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加快实现贫困村宽带网全覆盖,实施电商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建立和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引导农村贫困人口进入家政、物流、养老等领域就业。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政策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和贫困大学生资助力度,切实扩大教育扶贫受益面,努力做到让每一个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区别对待的方法,继续实施“雨露计划”。瞄准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特别是妇女劳动力,扎实推进千村万人就业培训行动计划,逐步消除农村“零就业”家庭,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务工收入明显增长。
全面实施行业扶贫。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各部门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各部门制定发展规划和安排资金项目时,向贫困地区重点倾斜,完成好各自承担的行业扶贫任务。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使贫困地区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稳定保持扶贫开发重点县低生育水平。扎实抓好教育扶贫工作,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支持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承担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就业培训任务。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农村文化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形成能够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体系。丰富贫困群众文化生活,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重点是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等。支持贫困地区挖掘保护、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和资源。文化事业经费向贫困地区倾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以及残疾人关爱体系。对农村“三留守”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努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有效整合和统筹协调农、科、教等科技扶贫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不断完善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技术人员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扶贫服务,允许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组建科技服务组织,搞好进村到户科技扶贫技术服务。建立全覆盖的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网络,努力解决好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加强贫困地区林业“四大生态屏障”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积极开展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推进农村环保设施全覆盖示范工程。扎实推进贫困村饮水安全、危房改造、道路畅通、用电保障、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
协调推进社会扶贫。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和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优良传统,更广泛地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成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发挥村党组织作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实施好“领头雁”培训计划,大力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及“两委”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强化定点扶贫。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机制,统筹整合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定点扶贫两支力量,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中央驻晋单位等要把定点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帮扶举措,保质保量完成好帮扶任务。充分发挥贫困村大学生村官作用,与驻村工作队共同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把“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要求落到实处。形成社会合力。继续发挥社团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试点开展财政扶贫资金购买社会服务,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支持,深化和扩大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扶贫开发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加强扶贫责任机制和政策保障。贯彻落实扶贫开发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实行扶贫工作“一票否决”。强化督察和问责,完不成年度扶贫任务的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全面落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各项产业政策和有关贫困地区的税收、土地、生态补偿等优惠政策。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金投入。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办法,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强化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鼓励支持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实施“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富民扶贫工程”,实现金融扶贫小贷款全覆盖,撬动更多金融资金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开发。
第四节 提升教育水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发展有质量的公平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完成农村幼儿园的改造任务,持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支持民办园提供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现城乡间、校际间办学条件均衡、办学水平相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起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继续在贫困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教育脱贫计划,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国民教育。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创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档案,为残疾学生提供及时科学的教育服务保障。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提高补贴标准,提升特教师资专业化水平。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推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发展。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适应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深化课程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促进高校内涵发展,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调整教育布局结构。适应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需要,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必须规划配建中小学政策。加强农村学校建设,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加强统筹管理、强化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支持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基本形成层次清晰、类型完整、特色鲜明的高校体系。完善从中职、高职到应用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个层次贯通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法定责任,依法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不降低,保证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保证教师工资、学生人均教育经费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加大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健全完善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制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努力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
第五节 促进就业创业
把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加强经济发展规划与就业发展的协调。建立宏观经济决策的就业效果评估机制,在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以及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招商引资时,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评估体系,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经济转型与扩大就业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创业资金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经费。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的协调衔接,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停薪留职、内部退养等办法,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对灵活就业、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等就业创业新业态的支持,强化政策落实。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深化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强化融资服务,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满足各类创业者需求,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创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创业型城市(县)创建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支持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确保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中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研究制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后的援助办法。加强妇女、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根据劳动者不同需求,实施分类培训计划,提高劳动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就业创业能力。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大培训补贴资金投入,规范资金使用。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打破城乡分割、地域分割和身份界限,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所有劳动者的全覆盖。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精细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构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发展长效机制,开发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成果,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统筹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