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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15 来源:天津发改委

二、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

建设国际一流枢纽海港。促进北部港区向集装箱港、商港、邮轮母港转型,加快南部港区大宗散货港和能源港建设,大力发展中部港区临港产业,形成“北集南散”港口布局。推进大港港区深水航道建设。加快实施东疆二岛等工程。完善内陆无水港布局。推动津保忻、津承等货运铁路前期研究,畅通直达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等口岸的大容量货运通道。建成南港铁路,启动豆双、汊周铁路联络线建设,形成集疏港货运环线。扩大空铁、空海联运覆盖范围,建设国家级海铁联运综合试验区。完善邮轮母港配套设施,吸引大型邮轮公司落户,打造邮轮经济聚集区。到2020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6.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700万标准箱,基本建成国际一流枢纽港。

显著提升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加快发展航运保险、航运交易、海事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航运公司和分支机构,做强国际金融仲裁、海损理算、交易结算等航运服务机构,形成航运总部集聚区。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业,鼓励开展仓单质押、存货抵押、融资租赁等创新业务。探索建立航运要素交易平台,提升天津航运指数影响力。推进航运服务创新,深化口岸单位“一站式”作业、海关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改革,建设高效便捷的大通关体系。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体系,推进航运资源要素集聚,增强资源配置能力。

三、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建设区域枢纽机场。建成京津城际机场延伸线,建设机场周边客货运集疏运道路。扩大天津机场空域容量,增加高峰小时架次,优化机场双跑道运行模式。开拓航空市场,加密国内国际干线航班,增加支线航线。拓展国际国内全货机航线,加快建设航空物流园区。到2020年,旅客吞吐量达到2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60万吨,基本建成区域枢纽机场和国际航空物流中心。

完善高效密集铁路网。建成京滨城际和京唐城际,开展津石、津承等客运铁路前期研究,建成京津冀主要城市1小时通勤圈。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能力,开行市郊列车。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高速铁路、市郊铁路、城市轨道无缝衔接。到2020年,高速铁路与城际铁路里程达到460公里,铁路枢纽功能显著增强。

畅通区域公路网。打通高速公路“断头路”,完善“八横六纵”高速公路网。实施G205、G104、G103等国省干线提级改造,消除邦喜、津围、梅丰等普通国省道“瓶颈路”。实施区县公路联网工程。到2020年,公路总里程达到1.75万公里。

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完善城市快速路网和干支路网,强化道路微循环体系。大力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建成地铁4、5、6、10号线及1号线东延线,加快建设7、8、11号线,实现B1线和市域Z2、Z4线滨海新区核心区内通车。到2020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375公里。加强公共交通网络建设,优化线路设计,积极发展智能公交,推进公交服务向村镇延伸。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到2020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提高到60%。

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深化港口群合作,发挥津冀渤海港口投资公司作用,优化港口货类结构,与河北省港口形成合理分工和错位发展格局。推动区域航道、引航、锚地等公共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机场群合作,促进区域机场群合理定位、协调发展,积极承接首都机场客货运溢出需求。建立区域综合交通信息平台和服务监督信息网络,推进智能管理、运输服务、安全保障一体化。

四、强化城市资源供应保障

科学配置水资源。高效利用引江引滦外调水,有效开发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充分利用再生水,适度发展淡化水。完善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启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一批供水厂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多元水厂统一价格、政企分开统一管理、多种水源统一管网。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20年,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13.5立方米以下。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50%以下。多渠道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燃气管道、应急储配等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加强区域能源合作,实施渤化内蒙古能源化工综合基地等项目,推进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外购电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加强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比重超过4%。

加强土地资源保障。合理安排好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证重点建设需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管控标准,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快盘活空楼空房空企空地和老厂房老村庄老轨道闲置资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加大违法用地治理力度。

五、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提高光纤网络带宽和光纤入户覆盖率,全面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建设宽带天津示范城市。加快发展城市物联网,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城市智能管理。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构建智慧社保、智慧医疗和智慧教育等惠民服务体系。建设在线政府,搭建一体化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实现城市信息安全总体可控。到2020年,初步建成智能、融合、惠民、安全的智慧天津,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城乡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管理体制,提高市政公用设施常态长效养护和管理水平。建成一批高标准地下综合管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成中新天津生态城、解放南路、侯台等示范区。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市容环境的外在形象和内在品质,促进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细化”。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建设一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2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第五章 营造绿色宜人生态环境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水绕津城、城在林中、天蓝水清、郁郁葱葱的宜居环境。

一、建设主体功能区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用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国土开发强度,推动各区县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打造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相互协调的空间格局。建立空间治理体系,完善分类管理的政策和差异化的绩效考评体系。明确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明确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涵养发展区域准入事项。

二、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加强生态保护。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实施大黄堡、北大港、团泊湖、七里海、永定河故道、潮白河等湿地修复保护工程,积极申报州河等国家湿地公园。加强沿海滩涂、入海河口生态的保护。推进北部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规范化建设自然保护区,维护生物多样性。

实施大绿工程。开展大尺度、广覆盖的植树绿化,打造大绿大美生态空间。加快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及沿海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环城镇、环村庄、沿轨道、沿公路、沿河道的“两环三沿”生态绿廊。在适宜地区成片营造生态林、经济林。开展储备林建设试点。建设八仙山区域国家公园。建设津南、北运河、东丽湖等16个郊野公园,串联建设300公里绿色廊道,配套设置休憩驿站,形成城市绿色休闲新亮点。建成动物园、植物园和侯台、梅江等一批城市公园。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总面积170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28%以上。

三、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实施清新空气行动,落实“五四三”治理措施,逐渐减少重污染天气。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改燃并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实现无燃煤化。推广清洁煤燃烧技术,主力电厂燃煤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35蒸吨以上供热及工业燃煤锅炉达到国家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继续推进农村散煤治理。严格控制施工工地、堆场等各类扬尘污染。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防治机动车污染,巩固车用汽柴油标准提升成果,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值下降25%。

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生活及农业水污染源治理。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开展独流减河等河道污染治理,全面截污治污。实施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工程,改善重要河湖湿地水环境。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到202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1%。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治理养殖污染,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

控制其他领域污染。严格控制土壤污染,开展受污染农田、盐渍化土地等综合治理与修复。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防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核与辐射污染。加强各类噪声污染防治,继续创建一批“安静居住小区”。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严格环境准入,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完成节能减排国家任务。建立多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控能力。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监测预警机制,防范环境风险。

四、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主动控制碳排放,推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推进市开发区和华苑科技园国家低碳工业园区建设。鼓励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相关技术开发和应用,增加林业碳汇。实行能源消费“一挂双控”。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制度,加大碳金融创新力度。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增强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水平。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行企业间、产业间、园区内循环型生产方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加快静海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区建设,推进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对接京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打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培养市民环境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

五、联防联控环境污染

完善区域环境管理会商及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促进区域环境信息共享,强化环境联合执法。加强京津冀污染防治科研合作,统一污染减排、产业准入等环境标准。完善区域大气信息平台建设,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陆海统筹、河海协同的污染防治责任链条。

六、健全绿色发展机制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探索建立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生态涵养区和引滦工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推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加快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和武清、静海、蓟县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建设绿色供应链体系。以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为平台,促进亚太经合组织各经济体绿色供应链产业互联互通和务实合作。建立政府支持、标准导向、企业示范和社会服务的管理机制。规范绿色标准,形成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相结合的绿色供应链标准化体系。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促进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编制绿色产品目录,加强政府和企业采购管理。

第六章 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服务范围,实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有机衔接。加强资源整合,均衡设施布局,健全基层网络,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审核监管公开透明。

提升保障能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健全财力保障和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完善市、区县、街乡镇三级服务网络阶梯配置的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

创新供给方式。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等多种形式参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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