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要围绕增进流动人口健康福祉这一目标,深化对流动人口健康问题及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强服务,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流动人口健康,使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改革创新服务管理制度为动力,以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以深化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强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强化综合治理和区域协作,推进服务均等化和信息共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和社会融合。
(二)发展目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基层服务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动态监测和决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实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化管理。
专栏一 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目标值 |
指标性质 |
基本公共服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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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 |
86% |
90% |
预期性 |
流动人口健康教育覆盖率 |
84% |
95% |
预期性 |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 |
90%以上 |
90%以上 |
约束性 |
流动孕产妇产前检查率 |
79% |
85% |
约束性 |
3岁以下流动儿童体检率 |
70% |
85% |
预期性 |
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 |
87% |
90% |
预期性 |
信息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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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协查反馈率 |
90%以上 |
90%以上 |
约束性 |
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 |
90%以上 |
90%以上 |
约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制度,强化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落实。
完善法规规章制度。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要求,推动修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组织清理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地方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规规章。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加强综合治理。发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深化部门协作,强化综合决策,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促进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推动政策衔接。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
深化区域协作。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建立和完善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协作制度,以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为基础,促进基层服务管理责任落实。突出不同层级区域协作的重点,完善区域协作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流动党支部、商会等组织在区域协作中的作用。加强多层级人员培训,提升基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