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发展
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务、贸易、金融、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商务楼宇、特色商业街、综合商业设施和现代专业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街)建设,培育壮大服务业集群。突出商务中心区生产性服务功能,注重企业总部集中布局,引导商务服务业集聚发展,形成区域综合商务服务平台。突出特色商业区(街)生活性服务功能,促进商业、旅游、文化及休闲功能融合,打造城市现代商业新名片。
第五节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大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各类市场主体年均增长10%以上,总量超过35万户。以提升企业规模和综合实力为重点,滚动实施“百户领军企业打造工程”,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优势骨干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围绕省内重点产业的关键环节,策划、引进一批具有市场开拓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四新”企业。滚动实施“千户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整合利用财政扶持资金,支持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第六章 加快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积极顺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坚持对外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着力解决对外开放总体水平不高、经济外向度低、对发展拉动作用不强等问题,建设和优化对外交流平台,拓展对外合作空间,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一节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立足比较优势,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及地区的交流合作,努力把我省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战略通道、商贸物流枢纽、产业基地、人文交流基地。
一、加强对外开放通道建设
加快铁路公路建设,提升枢纽功能,加大对国际航线的支持力度,实现与主通道间的高效畅通,构建进入中亚、西亚、南亚及欧洲地中海国家的战略通道,夯实对外开放的互联互通基础。加快构建通达全国和重要国家(地区)的航线网络,开通国际货运包机,建设区域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加强航空和陆路口岸基础建设,提升口岸综合服务功能,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贸易通道。建设数字丝绸之路。
二、健全长效合作机制
加强与国内外各类商协会、海外侨胞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圆桌会议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对外合作联络处(窗口),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互设代表处,为合作交流提供信息和服务。积极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缔结友好关系,在已经建立友好缔约城市的基础上,加强与中亚五国、阿联酋、沙特、俄罗斯等国的沟通联系,建立友好省(市州)关系,制定务实的交流合作计划,打造西宁、海东和格尔木三个对外开放节点城市。进一步强化西部省区间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协调,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共同打造向西、向南开放的经贸共同体。
三、扩大对外人文交流
充分发挥民族文化人文优势,广泛开展教育、文化、旅游、卫生等领域合作,形成面向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人文交流基地。以唐蕃古道、昆仑文化为重要载体,组织工艺美术大师走出国门开展人文和民间文化交流,支持文化企业赴境外商业演出和发展文化贸易,促进文化产品行销海外,打造文化展示交流平台。以循化县撒拉族与土库曼斯坦历史文化同根同源为基础,充分挖掘历史、民族文化资源,编排“古秘撒拉尔”为主题的史诗纪录片和实景体验,打造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旅游区。利用玉树州杂多县系澜沧江—湄公河源头的独特地理优势,打造“澜沧江—湄公河源头风情文化旅游”线路,吸引湄公河流域五国民众来青旅游,开展人文、生态、商贸交流。开展教育交流合作,扩大与相关国家互派留学生规模,鼓励与有实力的高校联合办学,支持青海民族大学建立中亚学院,青海师范大学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院,广泛开展丝绸之路沿线城市青少年交流互访活动。加强医疗卫生交流合作,在高原医学、藏蒙医药、地方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密切协作关系,在沿线有需求国家建立高原病和藏蒙医药诊治中心。
第二节 培育对外贸易新优势
扩大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着力提高自营进出口比重,规范推进代理贸易,全省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实现进出口平衡发展。
一、提升产品出口能力
加强出口基地建设,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实现出口商品以初级产品为主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建设特色优势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和商贸物流集散基地,积极推进藏毯、穆斯林用品、生物制品、特色文化产品等13个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实施“千万美元潜力培育计划”和出口自主品牌培育计划,在藏毯、特色纺织、装备制造、水电、钾肥、藏文化及医药、新能源、生物制品等行业扶持一批年进出口总额超千万美元,具有国际竞争力和知名度的骨干进出口企业。
二、有效扩大进口规模
积极扩大进口,推行“保税仓储+保税展销”进口馆等模式,增加一般消费品和生活用品进口,建设10个国际商城和进口生活馆。优化进口商品结构,鼓励省内大型工业企业自行进口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扩大从中亚和南亚等国家纺织原料、中药材等商品的进口规模。提高加工贸易业务量,扩大加工贸易与原料进口。
三、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加快服务业开放水平,引进国际性高端服务业,培育一批服务外包企业,提升承接服务外包业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外包基地,制定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措施,扶持龙头企业到海外承接服务贸易项目。稳定和拓展旅游等传统服务业出口,探索扩大金融、物流、通信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培育新的服务贸易增长点,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和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
四、拓展对外营销网络
积极开辟我省特色产品的新兴市场,基本形成覆盖主要贸易伙伴的销售网络。支持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建设15个中国(青海)特色商品国际营销中心,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国外商贸流通企业或建设自主国际营销渠道,快速拓展境外销售网络。支持企业设立境外商品展销中心、分拨中心、零售网点、售后服务中心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鼓励内外贸企业兼并重组和合作,培育大型国际化流通企业。支持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通过“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
第三节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依法完善商品进出口管理和外贸促进政策体系,健全外贸政策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改革外经贸发展基金使用方式,重点支持外贸出口基地建设、品牌培育、外贸结构调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信贷支持,开展出口订单融资、保单融资、进口押汇融资和进口设备融资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大力推进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担保服务的政策支持。
二、推动贸易便利化
加快对外贸易“单一窗口”和口岸体系建设,建立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通关协作机制,全面推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模式。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建立青海省电子口岸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内陆口岸建设,加强与沿海、沿边地区口岸之间的物流合作和联动发展,提升西宁航空口岸货运能力,支持格尔木发展多式联运,承接口岸物流功能。探索推动水果、肉类等进口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建设。加强创新海关监管,完善行邮税政策及征管措施。
三、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
推进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西宁综合保税区、青海国际保税购物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推行“保税仓储+保税展销”、进口商品直销、国际采购—进口—销售等模式进口馆,以及机场口岸免税商店建设。积极发展保税物流业务,拓展保税货物的展示、检测、期货交割等新型业务。
第四节 提高对外合作水平
一、深化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
紧密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联系,以国际友好城市为纽带,在政府高层互访、部门对口洽谈、企业深度对接、民间友好交流四个层面形成机制化,深化务实合作。按照“东进西出、北上南下”的思路,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扩大向西开放,重点与中亚、中东及东欧国家,开展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伊斯兰金融、清真产业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的合作。积极探索向北开放,加强与相关国家在农牧业、矿产资源等领域的合作。努力拓展向南开放,积极融入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着力推进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深化向东开放,重点促进与日本、韩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在农业、旅游、环保、文化、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二、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
稳步扩大利用招商引资规模,每年推进100个1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力争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营造更加透明便利稳定的投资环境,瞄准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引入一批科技含量高、综合实力强的企业集团参与我省优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有效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赠)款,拓展贷款使用领域,优化贷款投向,丰富合作形式。广泛参与国际国内投资合作交流,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实行境外投资备案制管理,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
三、提升展会平台影响力
积极参与重要区域次区域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利用相关国内外论坛、展览展会等平台,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提高青洽会、环湖赛、藏毯展、清食展等重要经贸文体活动水平和规模,扩大国际影响力。运用电子商务等信息化手段,构建专业、高端、高效的贸易匹配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国际展会。积极申办国家级丝绸之路经济带绿色发展论坛及绿色产业博览会。推动“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国家政府间旅游部长会议等活动落户我省。
四、加强外事服务能力建设
提高外事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桥梁、窗口和宣传作用,全方位推动国际交流合作。拓展务实交往与合作,促进议会外交、公共外交、民间外交等多元外交共同发展。加强对外宣传,积极开展文化周、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民间交流。畅通外事渠道,为我省企业在境外开设营销网络和国际市场开拓的人员持公务普通护照、签证提供便利。依托商务部驻外经商机构,为我省在沿线各国开展业务人员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咨询和帮助。积极承担与土库曼斯坦、尼泊尔、蒙古等国的友好交流定向包干任务。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青永久居留政策。在保障国家安全前提下,加快推进我省未开放地区合理有序开放,促进人文交流和旅游业发展。
第五节 提升对口援青合作水平
一、开创对口援青新局面
创新援助形式,丰富援助内涵,优化援助结构,提升援助效益,推动对口援青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纵深发展。深入实施对口援青规划,力争“十三五”期间支援省市和央企援助资金实物量达到70亿元。援青资金项目进一步向基层、农牧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8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继续争取中央及各部委细化落实支持藏区发展的各项措施,创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加快推动建立国家支持、对口支援和促进先进技术转移三位一体的新型“科技援青”模式。
二、深化重点领域支援合作
将扶贫作为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加强受援地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智力援青,通过推动双向挂职、两地培训和支教、支医、支农等多种形式支援我省,推进各类人才的引进培训和培养。加强对学前“双语”教育的扶持,稳步扩大异地举办藏区高中班、中职班规模。建好用好远程教育、远程会诊系统。支持各州建设好1所中职学校和1所综合医院。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促进藏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继续强化对科技创新、文化等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省级领导联系6州及各县对口支援工作制度。推动高层互访,促进援青工作更好更快开展。充分发挥对口援青平台作用和援青干部桥梁纽带作用,密切援受双方结对帮扶关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口援青,放大援青效应。科学编制对口援青规划,严格规划实施,确保援青项目有效落地。加强各级对口支援工作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日常服务管理水平。继续做好辽宁对口帮扶西宁、海东和省内对口帮扶工作。
四、加强与对口援青省市的产业合作
加强与援青省市及央企的产业对接和项目合作,鼓励和引导支援省市企业及援青中央企业来青对接合作项目,向我省及受援地区转移部分产业,促进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制定针对援青产业园区和产业项目的优惠支持政策,资源配置方面给予援青企业更多的倾斜。发挥央企的独特优势,帮助受援地区长期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第七章 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
把握互联网、大数据应用发展趋势,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信息网络,大力拓展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全面提升各领域的信息化发展水平。
第一节 提升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
一、建设“宽带青海”
到2020年,“宽带青海”基本建成。绝大部分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提供1000兆以上接入服务能力,主要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兆以上灵活选择;98%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提供100兆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农村家庭带宽实现50兆以上灵活选择。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全面深度覆盖,在城镇热点公共区域推广免费无线局域网(WLAN)接入,打造以西宁为中心、辐射海东地区的东部“宽带无线城市群”,实现资费同城化、服务同城化。超前布局第五代移动通信(5G)、NGB-W等新一代无线网络。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与国家骨干直连点周边省份的互联互通,优化与周边省区的链路网络,全面提高省际带宽出口能力。
二、打造超算中心
运用云计算、云存储等技术,重点在西宁、海东、海西建设大中型云计算数据中心,改造整合现有小型数据中心,引进省外龙头企业、支持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设全省综合性云计算公共平台。以东部城市群、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等为重点,支持全国首个藏区应用级灾备中心升级扩容。积极推动和引进通信业、金融业、保险业等大型企业数据处理与灾备中心落户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