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
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智慧社区等社会领域的创新运用,实现精准服务、优质服务。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推动边远地区开展远程教学试点。建设覆盖全省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开展网络医疗服务和健康大数据试点示范,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医疗资源预约等服务。整合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四川云”平台。
第三节 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
运用大数据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大力完善电子政务,推动电子政务平台的跨部门、跨区域的横向对接和数据共享,提高政务系统运行效率。统筹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实现全省政务系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信息资源的集约化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
第六篇 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
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动重点经济区加快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培育支撑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和增长点,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八章 培育区域发展新引擎
第一节 加快天府新区建设
强化天府新区在自主创新、先进制造、高端服务、对外开放等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打造宜业宜商宜居的国家级国际化现代新区。围绕天府新区“一城六区”功能布局,集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重点推进机器人、特种车、环保设备、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发展,加快建设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推动跨国公司西部基地、电商运营中心等落户新区。支持天府新区创新研发产业功能区发展,加快成都科学城建设,打造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地。加快建设天府新站交通枢纽,畅通对外交通联系,加快提升“三纵一横”骨干路网,积极构建内部快速交通体系。
第二节 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
加快钒钛、稀土、石墨等特色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打造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稀土研发制造中心。围绕国防军工、海洋工程、新能源等重大领域和产业转型消费升级新需求,突破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精深加工和终端应用产品,推动攀枝花钒钛铬钴、凉山钒钛稀土、石棉汉源碲铋等产业基地建设,建立勘采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石墨烯产业体系,提升战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产业综合竞争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完善资源开发管理机制、生态环保工作机制、区域合作利益共享机制。
第三节 打造国际空港经济区
依托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同步推进国际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加快发展临空经济,积极培育临空制造业、航空服务业、科技研发和高端示范农业等,打造我省新兴增长极。合理布局建设空港经济区,加快建设航空都市,推动成都和资阳“两城”协同、空港经济区和天府新区“两区”互动、天府国际机场和双流国际机场“两场”联同。以天府国际机场为核心,北向连接青白江铁路集装箱枢纽站,南向通达宜宾、泸州港,西向整合双流机场,构建辐射全省、带动西部的空铁公水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完善航空口岸功能,培育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优势。
第十九章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领先发展
发挥成都平原经济区在全省经济发展中重要引擎作用,着力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和实施创新驱动,推动成都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推进成都平原城市群同城化,建成区域协同发展的样板区。积极推进成都自主创新示范区、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创新驱动集中发展区建设,加快培育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产业。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建成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示范区和全面小康先行区。加强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积极争取扩大72小时签证免签城市范围,建成西部内陆开放门户。
第二节 加快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
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完善沿江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和通道经济,加快川南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打造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的新兴增长极。加快全域互通的高铁路网建设,全面实施长江航道等级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港口集疏运体系,优化岸线使用效率,打造长江上游区域航运中心和川滇黔渝结合部综合交通枢纽。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页岩气开发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建设“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和川滇黔渝结合部物流商贸中心。积极发展川南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推动中心城市分工协作,加快建设多中心城市群。加强与滇黔渝等毗邻地区合作,建成四川沿江和南向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三节 培育壮大川东北经济区
依托天然气、农产品等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加快北向和东向进出川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完善区域内部交通网络,构建四川联动中西部发展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以城市防洪排涝为重点,加强渠江、嘉陵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推动天然气资源就地加工转化,延长油气化工产业链,加快建设国家天然气创新开发利用示范区。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加快石墨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一批粮油、畜禽、茶叶、水果、丝麻、中药材等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推进秦巴山区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推进嘉陵江流域综合开发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打造攀西特色经济区
加快建设攀西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积极发展以战略资源开发为特色的区域经济。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建设国家重要的水能开发基地,培育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大力发展特色立体农业,重点发展早春蔬菜、优质水果等特色农产品,积极发展特色干果、名贵药材等农产品深加工,建设四川亚热带特色农业基地。积极融入大香格里拉旅游圈和丝绸之路旅游圈,加快发展阳光生态旅游业,建设全国知名的阳光康养旅游度假胜地。畅通沿金沙江通道和南向国际大通道,打造川滇黔结合部重要的交通枢纽。
第五节 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区
坚持走依托生态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之路,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交通攻坚,推动川甘青、川滇藏结合部互联互通,着力解决畅乡通村交通问题。大力实施重点民生工程,加强就业扶持力度,扩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农牧业等适宜产业,有序开发水电、矿产等资源,支持发展飞地经济。加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有效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重点打造一批藏羌特色村落,引导农牧民适度集中居住。
第六节 健全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完善区域协同和联动机制,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统筹制定实施经济区、城市群等规划,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和生产力布局。支持建立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公共服务体系联网工程建设,促进对接共享。促进产业协作配套,鼓励企业跨区域重组联合,支持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共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动统一的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区域间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建立和完善省内对口支援合作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章 夯实县域经济基础
第一节 建设县域经济强县
按照县域主体功能定位,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特色鲜明的经济强县,力争全省一半以上县经济总量超过200亿元,50个左右县经济总量超过300亿元。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县,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发展工业强县,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矿产资源开发型产业发展,促进配套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形成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发展旅游经济强县,加强县域旅游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接待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深化县域改革
优化提升“两扩两强”改革,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向扩权试点县(市)进一步下放市级管理权限,增强扩权试点县(市)承接管理权限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撤县设区、设市。有序推进扩权强镇改革,下放部分县级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第七篇 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深入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走符合四川实际的“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二十一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一节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积极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优化“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空间布局。抓住国家建设成渝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机遇,以铁路、高速公路等陆路通道和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重点建设成渝城镇发展轴、成绵乐城镇发展带、达南内宜城镇发展带和沿长江城镇发展带。推动成都转型发展,大力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一批百万人口城市,扩大中小城市、重点小城镇数量和规模,发挥对沿线周边地区辐射带动作用。优化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城镇布局,积极推进成都、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城市群建设,合理引导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城镇化发展。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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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空间格局图
第二节 加强城市产业支撑
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增强城市经济活力和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动力。积极推进中心城市向服务经济和新兴产业转型发展,强化服务功能和创新功能,形成区域现代产业集聚区。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接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发挥小城镇联结城市、带动乡村的作用,深化“百镇建设行动”,提升小城镇承载产业和吸纳人口的能力。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统筹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支持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推进“创新、绿色、智慧、人文”城市建设,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统筹老旧城区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功能区转型,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空间利用效率。加强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城市绿地等建设,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试点,防治城市内涝,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重点,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继续推进“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加大城镇危旧房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提升住宅综合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第四节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自主选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上取得新突破。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全面放开其他城镇的落户限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健全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扶持具备条件的农民工进城创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全部纳入失业登记,平等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快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第二十二章 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
坚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加快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新农村。科学布局新农村综合体和聚居点,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建设,建成美丽新村3万个。全面实施旧村改造行动,推进建庭院、建入户路、建沼气池和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三建四改”工程建设。落实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标准,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提高农房居住安全。改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加快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依托民族村寨、传统村落等,加强名镇、名村等保护修缮,打造一批文化价值突出、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浓郁的传统村庄院落。
第二节 改善农村发展环境
加强农村路、水、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发展条件。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建设,提高通达程度和服务水平。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沼气、太阳能、天然气等农村能源工程。全面实施环境整治行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进“1+6”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提升教育、文化、卫生等配套设施服务功能。
第二十三章 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
第一节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深入实施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五个统筹”,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实施统筹城乡全域规划,合理安排县(市)域内生态建设、农田保护、产业发展、重大设施和城乡建设等。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城市资本进入农业、农村。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以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为重点,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社会治理,建立健全城乡新型基层治理机制。
第二节 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总结推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经验,深化户籍、农村产权、社会保障、用地、农村金融“五项改革”,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制度附带的福利差异,农村居民落户城镇后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权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房屋等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抵押融资等配套政策,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公开市场交易试点,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第八篇 构筑生态文明新家园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
第二十四章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第一节 形成科学合理的主体功能区布局
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加快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重点开发区域要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生活空间,拓展生态空间。农产品主产区要继续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严控开发活动,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探索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
第二节 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
实行分类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评价其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安排政府投资,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横向补偿机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善国土空间监测系统,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第二十五章 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
第一节 加强生态系统建设
构建若尔盖草原湿地、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秦巴生物多样性、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4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长江、金沙江、嘉陵江、岷江-大渡河、沱江、雅砻江、涪江、渠江8大流域生态保护,推进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生态系统建设,全面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强江河流域源头生态保护,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森林系统等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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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空间格局示意图
第二节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加强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和建设,重点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与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物种拯救、大熊猫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濒危物种救护,加大基因、物种、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的保护力度,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探索建立以大熊猫等珍稀物种、特殊生态类型为主体的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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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对2.57亿亩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进行常年有效管护,积极开展公益林建设。
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10万亩。森林经营培育工程。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完成森林抚育1000万亩、低产低效人工商品林改造800万亩;实施宜林荒山荒地植树造林,完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1200万亩。
森林生态系统保育能力建设。实施森林防火三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态资源监测等工程体系建设,提高森林保育的能力。实施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建设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营造多功能防护林100万亩。
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3000万亩,开展休牧、划区轮牧围栏、草原补播、人工饲草地、牲畜棚圈等建设和鼠虫害治理,治理严重退化草地。
沙化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治理和修复荒漠生态系统,采取设置围栏和沙障、栽植灌木、播种牧草、人工施肥和后期管护等措施,逐步恢复林草植被,控制沙化土地扩展,完成治理和成果巩固面积40万亩;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353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布设工程措施,实施300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以坡改梯为主,配套坡面水系工程的措施,实施55个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综合采取固土保水、太阳能提灌、微水滴灌和林草结合等生态修复新技术,以发展特色经济林等为主,开展干旱河谷地区和半干旱地区工程造林试点,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试点30万亩。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遏制湿地退化萎缩趋势,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恢复退化湿地3400公顷,在甘孜州、阿坝州实施湿地生态补偿,新建10处湿地公园。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快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河流、干旱及干热河谷和矿山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工程,开展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野外保护、人工培育和放归试验。
第二十六章 加强环境保护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协同减排,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颗粒物污染,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燃煤锅炉治理,继续实施秸秆禁烧,加大城市烟尘、建筑扬尘等防治力度,逐步降低灰霾污染。继续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实施重点行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稳定运行。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车用汽柴油提标、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等。
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流域共治,不断提高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加强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强化工业园区以及造纸、印染、化工、制革、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治理和清洁化改造,持续推进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严格控制总磷排放量,保护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区域和良好湖库生态环境。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置力度,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及污泥处置,推广再生水利用,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推进越溪河等重点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严禁地下水超采,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第三节 土壤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健全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风险评估和质量等级划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工业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加大城镇、乡村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实施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