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健康资讯 » 热点专题

福建省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13 来源: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第三节  加速发展互联网经济

一、深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速网络化进程和智慧化应用,实现处处相连、物物互通、事事网办、业业创新。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普及应用,基本形成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支持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模式和服务业态,发展分享经济。深化政府信息化服务,深入推进信息惠民工程,全面形成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城市”行动,构建市民服务云平台,积极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各项城市服务。
[]
二、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壮大电商经济规模,推进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跨境电商服务体系,支持发展行业垂直电商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服务、技术和平台创新,规范发展P2P网贷和众筹融资。做强软件产业,强化工业应用软件研发,促进软件服务外包发展,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及应用软件等特色产业集群。实施物联网先行工程,加快物联网推广应用,打造千亿级物联网产业集群。到2020年互联网经济总规模实现倍增。
三、积极发展大数据产业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应用。完善大数据应用创新体系,支持社会主体开发利用政府信息资源,建设一批全国性大数据云平台。积极发展安全可信的云计算和大数据外包服务,培育发展地理信息产业、信用信息服务业。推动国家部委、央企、互联网企业等来闽开发大数据应用,打造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立区域性大数据交易市场。

专栏7:互联网经济重大工程

园区建设: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厦门闽台云计算产业示范区、福州、厦门软件园升级发展、泉州软件园建设等。
电子商务: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专业化垂直电商平台、跨境电商服务体系等,福州、厦门、泉州等电商快递园区。
大数据产业:基础数据库及行业数据库升级完善、政务数据汇聚和服务平台、政府治理大数据工程、益民服务大数据工程、工业和新兴产业大数据工程、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区域性数据交易市场、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等。
互联网服务:互联网基础平台推广、智慧云服务平台培育工程、数字家庭产业、物联网行业应用、传统媒体转型升级、文化新媒体、互联网创业孵化、互联网孵化器(创客空间)建设等。

第四节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一、推动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深入推进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发展特色鲜明的湾区经济,完善海洋产业布局,壮大海洋经济。优化发展现代渔业,重点发展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远洋渔业、设施水产养殖和休闲渔业,培育一批知名海产品品牌,打造现代海洋渔业基地。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制药、生物制品、生物材料和海洋能等产业,打造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海洋旅游与海洋文化创意、港口物流、航运服务、涉海金融、信息服务等,提升发展滨海旅游业,打造现代海洋服务业基地。加快建设四大船舶产业集中区,大力发展专业船舶、船用机械配套产业和海工装备产业,打造高端临海产业基地。到2020年,海洋生产总值争取突破万亿元,力争远洋捕捞产量、产值全国第一。
二、实施科技兴海加强海洋科学研究机构建设,新建一批海洋高技术研发中心。整合提升省内外海洋科技资源,加快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构建海洋创新战略联盟,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着力特色海产品资源保护利用与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应用,打造海峡“蓝色硅谷”。加强海域、海底、岸线、海岛等测绘工作,开展海洋生物、海底矿产、海洋能与油气等资源调查和勘探开发。
三、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合理开发利用岸线、海域、海岛等资源,建立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发综合协调机制。强化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海域海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海域海岛收储制度。合理控制近岸海域资源开发强度,强化闲置海域监督管理。集中集约用海,建立海域、岸线、滩涂、海岛等重要海洋资源的投资强度标准,实行差别化的用海供给政策。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计划,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强陆源和海域污染控制。创新海洋综合执法体制,建设海洋事务联合联动执法平台。在闽江口、罗源湾、厦门湾、泉州湾等开展水质和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近岸海域一、二类水质比例达72%。

专栏8: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重大工程

海洋科技平台: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中国地调局台湾海峡地质研究中心等海洋高技术研发中心,水产品种业创新及产业化工程。
海洋产业园区(基地):石狮海洋生物科技园、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宁德三都澳大黄鱼产业园、南日岛生态养殖基地、厦门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基地等。
智慧海洋:互联网+绿色生态海洋、互联网+现代渔业、互联网+海洋创新创业等。
海洋经济空间拓展: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特色湾区海洋经济密集区,厦门湾、闽江口、泉州湾、三都澳四大船舶产业集中区。
设施渔业示范:渔业标准化池塘、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塑胶鱼排、深水抗风浪网箱等规模化养殖基地,现代渔业产业园区。

第四章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发展强劲动力。

第一节  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一、提升创新基础能力。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强产学研结合的中试基地和共性研发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组织开展特色优势基础研究,争取国家实验室和卫星应用、海底科学观测等国家重大科技工程在我省布局,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推动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闽新设研发机构。到2020年,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总数分别达800个、240个、500个。
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培育若干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鼓励大企业设立创投基金、创业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中心等。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
三、健全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打造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科技服务业集群。鼓励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建设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园区建设,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努力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6·18”虚拟研究院、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等重点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促进公共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专栏9: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创建一批重大平台: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加速器驱动先进核能系统宁德研发基地、福建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中药材研发基地、“数字福建”产业发展研究院、福建省康复产业研究院、省运动鞋面料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
提升一批重大平台:“6·18”虚拟研究院、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空气污染治理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省食用菌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省化药技术重大研发平台等。
设立一批知名研发机构:推动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等来闽新设研发机构。
实施一批重大科技行动:科技引领产业提升工程、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行动等。

第二节  健全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

一、加快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部门科技创新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创新规划制定、任务安排、项目实施等,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整合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或基金等,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支持。扩大企业在创新决策中话语权,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完善考核评价和利益导向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快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二、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加快下放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取消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非经营性资产划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规模限制。落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果转化奖励政策。完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三、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深入实施专利运用行动计划,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推动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维权援助。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培育发展代理、评估、拍卖、转化和法律等知识产权服务。

第三节  构建科学灵活人才体系

一、引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培养和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支持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大力构建良好的创新人才培养环境,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研究式教学方法改革试点,改革基础教育培养模式,尊重个性发展,强化创造性思维培养。开展校企联合招生培养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
二、推进科研人才双向流动加快高等院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带项目带成果、保留人事关系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鼓励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技术人才到高校和科研机构兼职。完善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社保接续制度,促进科研人才双向自由流动。
三、提高人才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政府引导服务、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有机统一的人才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人才评价认定、流动、激励和使用机制。完善科技奖励评审制度,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人员、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制定更加积极的国际人才引进计划,简化外籍人员开办创新型企业审批流程。
[]

专栏10:人才发展重大工程

高端人才聚集工程:推进人才特区、特色人才聚集区、产业人才聚集基地、企事业人才高地、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人才工作平台建设,每年引进和支持300名高层次人才。
人才兴企工程:构建惠才惠企人才政策体系,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人才服务机制,全面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工程:吸引和支持台湾同胞来闽创业创新,形成闽台人才深度融合格局,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区。
自贸试验区人才建设工程:探索创新人才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精准引进、培养自贸试验区所需高层次人才,推广复制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经验。

第四节  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

一、加快构建创业创新支撑平台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等支撑平台,实施众创空间“四个一批”工程,扶持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全面推进专业空间、网络平台和企业内部众创,积极推广研发创意、制造运维、知识内容和生活服务众包,立体实施社会公共、企业分享和公众互助众扶,稳健发展实物、股权和网络借贷众筹。
二、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健全创业风险分担机制,创新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发挥各级政策性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发展。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四众平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为不同阶段的创业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优化提升创业公共服务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加强行业监管、企业登记等相关部门与四众平台企业的信息互联共享,加快推行电子签名、电子认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四众小微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专栏11:创业创新环境重大工程

众创空间“四个一批”工程:培育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创建一批创业大本营、改造一批创客天地、提升一批传统孵化器,建成200家以上众创空间。
创业文化培育工程:开展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峡两岸信息服务创业大赛等,创建一批创业型城市、街道、社区。

第五章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标准化和社会化,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推动新农村建设迈出新步伐,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

第一节  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一、挖掘粮食生产新潜力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650万吨以上、粮食储备规模达到360万吨以上。加强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山垄田复耕,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增强粮食储备能力,布局建设一批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对产粮大县粮食风险基金实行动态补助。提高粮食补贴效率,新增粮食补贴资金重点向种粮大户和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探索实行粮食目标价格保险制度,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精致农业、高效农业、外向型农业、休闲农业。打造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全产业链年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产接二连三”融合发展。鼓励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三、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及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实施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智能化设施农业示范点,加强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引进、创新应用。提升“一区两园”平台服务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使用有机肥。大力发展农业物联网,创新电子商务、农产品配送、连锁专卖、直销等多种模式互补融合的销售方式,加强品牌营销推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实现全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全覆盖、“三品一标”认证位居全国前列。

专栏12:特色现代农业重大工程

粮食生产能力与地力提升工程: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粮食产能区、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1112工程等。
一区两园建设工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等。
现代种业创新工程:种质资源保护、种业基础性公益性、品种测试站、种苗生产基地、“育繁推一体化”种苗企业,中国(三明)稻种基地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综合执法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药兽药监管信息平台、农产品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等。
促进农产品流通工程: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农村信息进村入户示范县等。
农业生态循环工程:生态畜牧业示范、种养一体循环农业示范、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林下经济示范、海洋牧场等项目。

第二节  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新成效

一、大力提高生产经营性收入。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创新乡村旅游休闲产品。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政策,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和负担。
二、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和转移就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突出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
三、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推广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发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第三节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实现形式和途径。建立健全县镇(乡)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对被征地收海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深化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规模经营模式。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服务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的新型农业服务组织。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持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技能培训投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

第六章  全面推进脱贫攻坚

坚持输血造血相结合,因地因人因需施策,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和最严格考核督查问责,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18年现行国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0年现行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

第一节  强化精准帮扶

一、创新帮扶方式扎实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完善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精准识别确定贫困对象。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产业与就业扶持、造福工程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做到一户一策;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健全定点扶贫机制,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办法推进整村扶贫开发,持续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拓展沿海发达县(市、区)与重点县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开展“县对县”“乡对乡”“村对村”结对帮扶。
二、加大扶贫投入争取国家各类扶贫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积极拓展新的资金渠道。加大贫困地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市县本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每年按我省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专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归并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强化金融扶贫,加大贫困地区支农贷款支持力度,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三、实施造福工程搬迁扶贫加快实施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造福工程搬迁。引导整村搬迁集中安置,依托县城、集镇、工业园区和中心村安置搬迁群众,促进尽快就业。引导搬迁村落开展旧村宅基地复垦,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搬迁群众通过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流转原有耕地、茶果园、山林等资源,实现增收。
四、实行社保兜底脱贫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组织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施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完善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
[]

第二节  增强造血功能

一、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支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建设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加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建立健全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户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和林下经济。鼓励经济较发达地区与重点县共建产业园区,建立山海产业转移项目利益共享机制。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兴办乡村旅游。引导电商企业布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二、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大力实施重点县国省干线升级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县乡道提级和联网建设,以及村道单车拓宽改造,形成便捷畅通的县乡村公路网络。倾斜扶持重点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保障体系,提高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农村集中式供水覆盖率达到85%以上。扶持边远海岛交通、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县110千伏、35千伏变电站建设改造力度,提高贫困县配电网抗灾能力和运行水平。推进重点县城区及乡镇一级光纤改造或新建工程,提高老少边穷及海岛地区信息通信保障能力和农村地区宽带接入水平。
三、发展教育脱贫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关爱贫困家庭学生,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农村紧缺教师“代偿学费”计划和经济困难地区补充教师经费资助计划,中小学教师“省培计划”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力度。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