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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

2017-02-13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三、恢复河湖水系生态功能

  还清河道水体、拓宽水面湿地、保护涵养水源,提升城市河湖环境品质,恢复流域水系生态功能,2017年中心城、新城的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7%,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比2014年下降24个百分点。

  重要河湖水系基本还清。加大再生水使用力度,加强雨洪水拦蓄利用,清水、再生水、雨洪水联合调度,努力增加生态环境用水,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用水量达到12亿立方米。统筹截污治污、水源保障和生态治理,完成清河、凉水河、温榆河、通惠河等河流水环境治理,加快还清城市河湖。以新城和重点功能区的河道截污、循环流动、河滨带绿化为重点,构建水清岸绿、各具特色的区域水网。

  恢复和建设大尺度湿地。构建“一核、三横、四纵”的湿地总体布局,恢复湿地8000公顷,新增湿地3000公顷,全市湿地面积增加5%以上。在北部地区,以妫水河-官厅水库、翠湖-温榆河、潮白河、泃河为重点,加快湿地恢复和建设。在南部地区,以房山长沟-琉璃河、大兴长子营、通州马驹桥-于家务为节点,恢复和建设大面积、集中连片生态湿地和湿地公园。

  提升重点区域水源涵养功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在重要水源区上游和源头全面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大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怀柔水库等地表水源区生态修复力度,全面实施水库周边库滨带绿化建设。完成2000平方公里小流域综合治理,全市山区主要水土流失区域实现全面治理。

图1 “一核、三横、四纵”湿地示意图

图1 “一核、三横、四纵”湿地示意图

第二章 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

  环境质量直接影响首都形象和市民健康。“十三五”时期,要坚持源头防控与末端治理并重,集中治理与强化管理并重,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切实解决好大气、污水、垃圾等突出的环境问题,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努力使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一、坚决改善空气质量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实施治污工程,更加突出全社会共同治理责任和市民的自觉行动,以治理PM2.5为重点,继续推进控车、减煤、治污、降尘等措施,坚持多策并举、多地联动,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更环保地使用车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努力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车用燃油标准。推动实施停车自动熄火。淘汰国Ⅱ以下标准老旧机动车,公共交通行业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力争达到70%,城市货运车全部达到国IV以上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增加汽车充电设施。在环卫、出租、郊区客运、市内旅游、邮政、物流配送等行业,加快更新使用新能源车和第六阶段标准车辆。严格排放管理,实行各类车辆统一登记注册管理,推动机动车加装尾气后处置装置并确保达标排放。

  基本实现能源清洁转型。大幅压减电厂、工业、采暖、民用燃煤总量,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900万吨以内。华能三期建成并投入运营,关停最后一台燃煤发电机组。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应用,基本完成各类燃气设施脱硝治理。城六区全境、远郊各区新城建成区的80%区域和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建成禁燃区,实现无煤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大农村用能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实施郊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和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散煤治理,着力加快推进农村采暖用能清洁化,平原地区所有村庄实现无煤化。2020年全市建成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地热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清洁能源体系,优质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到90%以上,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8%左右。

  更有效地管控生产排放。适时修订淘汰类产业、生产工艺和设备指导目录,及时更新修订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退出家具制造、沥青防水卷材、铸锻、化工、建材等行业,炼油年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并实现环保升级。深入开展石化、喷涂、汽车修理、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大型服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餐饮油烟等低矮面源污染专项治理。

  更严格地治理扬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管理。实行建筑垃圾、渣土收运车辆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监控系统。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实现达标治理,实行更严格的治理标准。推广道路清扫新工艺,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裸露农田、河道和沙地,杜绝秸秆、垃圾、草木露天焚烧。

  二、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

  全面完成第二个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坚持集中和分散结合、截污和治污协调,完善截污管网,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乡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

  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中心城和新城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加快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改造污水管线1000公里,基本实现中心城污水全收集。新城和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污水管网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全面治理污水和污泥。建成清河第二、槐房等中心城污水处理厂,中心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9%。加快新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因地制宜通过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和单村模式推进重点村庄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污泥处理能力达到6400吨/日,基本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三、加强垃圾污染治理

  深入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原生垃圾零填埋。

  把减量放在优先的位置。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减少生产、运输、消费全过程废弃物产生。推行“光盘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深入推进限塑行动,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推行“净菜进城”。强化建筑管制,避免大拆大建、私拆乱建。研究制定房屋再装修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减少二次装修。推广装配式建造模式,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强化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制定垃圾分类管理标准,推行垃圾器具分类和运输工具标识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搭建废弃物回收平台。推动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鼓励使用再生产品,扩大政府采购示范应用。

  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建成阿苏卫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20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采用集中处理为主、原地分散处理为辅的方式,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成丰台等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3000吨/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建成大兴等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继续做好电子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城市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专业化处置。

  完善垃圾处置责任制度。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工业产品和包装物实行责任回收。规范快递包装管理,实现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对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收运等领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严格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准入,实行专业化资质管理。强化垃圾管理各区属地责任,实行无害化处理考核。完善生活垃圾跨区处理经济补偿机制。

  四、防治其他污染

  加强噪声污染源头预防和执法监管,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努力缓解噪声扰民。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调查与评估,制定实施土壤环境治理行动计划,重点推动城市工矿污染用地等的修复治理,严格保护农田土壤。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严格放射性废物管理,优化电磁辐射环境管理。

第三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节约资源是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的首要之策。“十三五”时期,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引导企业和市民践行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尚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新风尚。

  一、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加强生产、流通、仓储、消费等各环节节约,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用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率先建成节水型社会。坚持节水优先、量水发展,充分发挥水资源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引导作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控制,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3亿立方米以内,实现生产用新水负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制定工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工业废水回收利用率。202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0立方米以下。加强农业综合节水管理,基本实现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全覆盖。全面推广生活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宣传教育,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家庭和市民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爱水护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能效水平保持全国领先。新建项目能效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入北京市场电器产品能效水平不得低于Ⅱ级。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积极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提高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在城镇建筑中的比重达到25%以上,基本完成具有改造潜力的老旧小区节能综合改造。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基本淘汰能效不达标的电机、内燃机、锅炉等用能设备,实现燃气电厂、燃气锅炉余热余压收集再利用。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发展绿色物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加快推进节能低碳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示范。提高能源统计、计量和监测能力,实现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实时监测和智能化管控。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制定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配套法规和标准,强化城市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整体管控和精细化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主,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加强土地利用情况动态监测和联合执法监管。

  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认真落实好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要求,把应对气候变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有效控制二氧化碳等各类温室气体排放,全面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努力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2020年左右达到峰值。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研究制定低碳发展中长期战略和路线图。建立健全碳排放总量控制和交易制度。完善低碳发展区域格局和产业政策,推动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经济结构。提高低碳能源消费比重。大力发展低碳技术,控制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废弃物处置等领域碳排放水平。积极开展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乡镇建设,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低碳城市。积极参与国际、省市间低碳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承办好第二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

  全面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根据气候变化趋势,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及安全运行的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提高农业与林业适应能力,提升公共卫生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服务水平。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努力增加森林碳汇。

  三、树立生态文明良好风尚

  坚持不懈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公众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有责、生态文明规定人人遵守”的良好社会风尚。

  弘扬生态文化。加强资源环境市情教育,大力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社会主流价值观。把生态文明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挖掘中华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创作一批贴近生活、体现时代的生态文化精品力作。组织好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宣传活动,让市民在亲身参与体验中提高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生态文明意识。

  倡导绿色生产生活。党政机关率先垂范,大力推广网络视频会议、无纸化办公等绿色办公,降低行政能耗、物耗。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营销,发展第三方物流。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编制市民绿色生活指南,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绿色消费行动。

  扩大公众参与。扩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发挥12369环保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鼓励市民、媒体积极参与环境监督。健全生态环境领域举报、听证、公示、专家咨询及基层民意调查等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志愿者行动。

第四章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科学完善的制度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十三五”时期,要加快建立健全法制标准和监管制度,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引导企业和市民主动保护生态环境,率先构建起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一、健全法规规章

  建立科学规范的法规标准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健全法规标准。研究制定供水、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法规,修订水污染防治、垃圾处理、节能等法规。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等政府规章,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配套政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林地绿地湿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进资源环境领域管理标准化,加快完善重点领域环保、节约、低碳、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

  建立底线约束管控机制。合理设定资源消耗“天花板”,加强土地、能源、水等战略性资源管理,严控资源消耗上限。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发挥房山、怀柔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作用,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以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现状为基础,严格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维护和调整程序,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保护责任和目标,以整体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区各类生态资源的质量,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快规划建绿、拆违还绿,将实施的成熟生态用地逐步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做到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只增不减。

  二、完善经济政策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经济政策带动和促进市场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节能低碳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等机制,试行建筑物能效标识认证。完善拓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争取全国碳交易中心落户北京。开展水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推动水权交易平台建设,培育和规范交易市场。积极推行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治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

  持续优化经济政策。区分基本需求与非基本需求,健全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排放污染物单位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体现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建立财政性资金统筹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支持力度。整合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渠道,加大对生态涵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完善各区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制度,落实治污属地责任。

  三、强化监管考核

  建立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实施差异化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严格考核问责。

  完善监管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实现重点污染源排放实时在线监测。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实行节能评估审查、环评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建立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强制淘汰制度。

  强化执法监督。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构建权威统一的资源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动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完善环保公益诉讼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严格考核问责。将能源消耗、土地和水资源节约、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体系。推进落实差异化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试点,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

第五章 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重点任务。“十三五”时期,要坚持统一规划、严格标准、联合管理、改革创新、协同互动,着力扩大生态空间环境容量,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完善协作共赢机制,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一、共同建设区域生态屏障

  加强与周边区域生态合作,努力构建“东西南北多向连通、河湖路网多廊衔接、森林湿地环绕”的生态格局,共筑区域生态屏障。

  完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启动实施密云水库上游张承两市五县600平方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加快实施5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林工程,在张承地区实施10万亩农业节水工程和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工程,筑牢北部张承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共同推动京东南大型生态林带建设,重点加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周边绿化,在通州、大兴和武清、廊坊等跨界地区集中连片实施退耕还湿、退耕还林工程,在南部地区形成大尺度的绿色开敞空间。以潮白河、北运河为轴线,加强流域森林湿地建设,在东部地区构筑与廊坊北三县相连接的绿化生态带。以永定河为轴线,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恢复流域生态功能,实现永定河全流域治理,打通西部地区生态廊道。

图2 生态屏障示意图

图2 生态屏障示意图 

  推进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加强与津冀区域协作,打造一批跨区域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在稳步推动八达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构建野三坡—百花山、雾灵山区域等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

  合作建设区域生态廊道。以京沈客专、京唐城际、京霸铁路、京张铁路、京昆高速等主要通道及北运河、永定河等主要河流为重点,完善城市通风绿廊体系,共建京津冀区域大生态廊道,实现主要铁路、公路、河流两侧绿化加宽加厚,加快建设环官厅水库生态圈,形成互联互通的区域生态网络。

  二、加强环境污染联防共治

  以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资源循环利用为突破口,推动统一标准、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协作共建,有效防控环境污染,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源头联控污染。推动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科学布局。推动提高并逐步统一环保、能耗、水耗、质量等标准,倒逼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制定京津冀限制、禁止、淘汰类项目目录并适时更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行环保、能效领跑者制度。以重要产业园区为载体,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

  携手治理污染。协同实施压减燃煤、控车节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措施,推动大气污染治理率先取得成效。实施清洁水行动,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协同开展地下水回补,以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拒马河、泃河等重要跨界河流为重点,强化水质达标管理,实行上下游联动治污,着力削减污染物入河量。建设地下水监测系统。支持北京企业、科研机构的技术、服务转移输出,积极参与津冀地区钢铁、发电、石化、建材等行业的节能环保改造。

  开展执法联动。重点建立完善跨区域环境保护联合检查、联动执法、环评会商、机动车异地环境违法信息共享和异地处罚、散煤清洁化治理、农作物秸秆禁烧等工作机制。严格指标考核,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责任追究。

  合作处置利用固体废物。加强再生资源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区域合作,推动规划建设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打造循环经济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动京津冀再生资源回收、运输、处置等方面信息、技术、市场共享。支持三地企业开展技术、资本合作,共同承担资源环境领域重大项目,打造一批特色区域循环经济联合体。

  三、建立区域生态协同共赢机制

  完善区域生态环境合作长效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示范先行,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健全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资源统筹,推动建立跨界的大气、地表水、森林、湿地、地质资源等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各类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完善区域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推动完善区域森林防火、农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协同机制,保障区域生态资源安全。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推动建立京津冀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多方共同出资,建立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基金。加大对河北治污支持力度。

  推动试点先行。选择一批条件成熟、各方广泛认同的生态环境项目先行启动,集中突破。推动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与河北张家口市、承德市共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动平谷区与天津蓟县、河北廊坊北三县共建京津冀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开展京冀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推动建立京津冀区域统一的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市场。

第四篇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要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五个统筹”,把加强城市治理放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建管并重、适度超前、提升品质,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精细化管理,加快改善硬环境,着力提升软实力,全面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有力支撑首都城市功能,让城市更好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

第一章 加快治理交通拥堵 

  把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与解决北京交通拥堵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立足京津冀区域更大范围谋划交通发展,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交通体系。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高标准建设“公交都市”,坚持建管并重、突出管理,强化需求调控,着力增加供给,加强疏解引导,2020年中心城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努力实现城市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

  一、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

  坚持把发展公共交通作为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根本出路。加快构建轨道交通为骨架、地上地下相协调的公共交通体系,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使公共交通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

  加密轨道交通线网。加快实施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将运营总里程提高到900公里以上,实现区区通轨道。推进3号线、12号线、17号线、19号线一期等中心城骨干线路建设,提升中心城线网密度,中心城轨道交通站点750米覆盖率达到90%,商务中心区等重点功能区线网密度达到世界城市核心区水平。建成S1线、京沈客专、轨道交通平谷线,实现门头沟、怀柔、密云、平谷等新城与中心城的快速轨道交通联系。

  完善公共交通设施体系。以轨道交通为骨架,推进地面公共交通与轨道交通“两网融合”和一体化服务。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大力发展微循环公共交通系统,提升交通站点集散效率。根据轨道交通能力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加强公共交通专用道施划力度,构建公共交通快速通勤系统。加快建设一体化、集约型的公共交通枢纽,优化节点衔接,改善公共交通站点出入口与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连接,推广通勤班车、商务班车等定制公共交通,加开点对点通勤公共交通线路,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效率。

图3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示意图

图3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示意图

  二、加强交通管理服务

  加强交通管理和服务是调控交通需求、缓解交通拥堵的关键措施。要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调控交通需求、改善交通服务,让市民更多地绿色出行。

  完善机动车调控法规政策。坚持小客车总量控制,严格机动车调控。推动停车等交通领域立法,研究按区域分类供给公共停车位,对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位实行差别化收费,实现“动静结合、以静制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推进交通组织优化。优化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组织,科学调整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进出口设置,着力治理商圈、医院、学校、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拥堵节点,整体性、均衡化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加快建设清河、丰台、新北京东站等火车站,缓解北京北站、北京西站、北京站压力。推进中心城长途客运站及铁路货运场站功能外迁。

  深化智能交通建设应用。推动交通管理资源整合,升级拓展智能交通系统功能,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实施“绿波”工程,提升公共交通调度智能化水平,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推进交通信息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应用,为市民提供及时、精准的智能交通信息服务。

  大力整治停车秩序。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车有关管理办法,完成停车资源普查,建立统一监管的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数字化信息平台,向社会提供实时停车信息服务。依法规范和整治停车秩序,防治违章停车,严格占道停车管理。

  三、努力提升交通供给能力

  继续加快道路设施建设,畅通微循环道路,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提升城市道路承载通行能力。

  畅通微循环道路。以中心城为重点,完成北新华街北段、革新南路、受壁街等次干路、支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消除“瓶颈路”,全部建成城六区微循环道路。研究区域单行系统建设,疏通城市道路的“毛细血管”,改善街坊及居住区道路系统,扩展交通空间,提高通行性,集中、连片改善区域交通。

  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加快建成姚家园路、丽泽路等快速路,提高进出城交通效率,实现“环路+放射线”规划城市快速路网格局。建设长安街西延、永引渠南路、化工路等城市主干路。完善环球影城主题公园等重点功能区和星火站等交通枢纽周边路网,提供快速便捷道路交通服务。

  改善自行车、步行交通条件。开展自行车、步行交通路权整治,严格治理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行为,推进自行车回归城市,提升慢行系统的连续性、安全性、舒适度和便利化水平。建设林荫绿道、重点商业街区空中和地下连廊、文保区慢行胡同,五环路内形成3200公里连续成网的自行车道路系统,促进自行车、步行交通和公共交通无缝衔接,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科学配建停车设施。重点加强医院、景点等区域立体化停车设施建设,利用公共交通场站立体空间和道路桥下资源增设停车场,努力增加停车资源供给,同步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研究出台单位与周边居住区停车资源共享政策,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图4 中心城快速路、主干路规划示意图

图4 中心城快速路、主干路规划示意图

  四、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

  互联互通的交通体系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坚实基础和保障条件。要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思路,加快实现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改变北京单中心、放射状交通结构,构建京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形成多节点、网格状区域交通格局。

  建设高效密集铁路交通网。加快京沈客专、京霸铁路、京张铁路等干线铁路建设,加快京唐、京滨、京石、城际铁路联络线(S6线)等城际铁路建设。充分利用既有铁路资源开行城际、市域(郊)列车,推进市域(郊)铁路建设,实现城镇间轨道交通高速直达。整合铁路和轨道交通资源,促进干线铁路与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和高效衔接。

图5 京津冀城际铁路网规划示意图

图5 京津冀城际铁路网规划示意图

  完善便捷通畅公路交通网。加快推进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缓解北京过境交通压力。建成京台、兴延、京秦等高速公路,把109国道提级改造成高速公路,研究推进承平高速(北京段),完成京开高速拓宽改造,打通高速公路“断头路”,形成完善的区域高速公路网。推进国省道公路系统提级改造,消除干线公路“瓶颈路段”,构建互联通畅区域公路交通网络。

  打造国际一流航空枢纽。高标准建成北京新机场,与首都国际机场共同形成洲际航空枢纽和亚洲门户。优化航线结构,提升北京航空枢纽国际竞争力。加强与津冀机场的分工协作,构建京津冀区域多层级机场群。

  完善一体化智能交通服务。推动建立区域一体化综合交通信息平台,推进区域内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实现区域高速公路主线和匝道收费站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全面覆盖,推进标准厢式货车使用ETC,开展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程,提高车辆通行便利性。加快推动城际客运公交化运营,推进货物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强化区域交通服务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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