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先行区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海南落实共享发展的理念,必须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全面小康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实施精准脱贫攻坚工程。按照“三年攻坚脱贫、两年巩固提升”目标要求,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整合各类扶贫资金,集中投向、重点攻坚。因人因户因地施策,多管齐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所有贫困户适龄孩子实行免费上职校、上高中,抓好贫困人口职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增强脱贫造血功能。对适宜发展特色产业的,优先抓紧解决通路、通电、通水、通网络问题,立足当地资源做大做强热带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位于白沙、保亭、五指山、琼中等市县生态核心保护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生态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社会保障兜底,因病致贫的要加强医疗保险和救助。
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在贫困地区开发利用能源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制。严格落实市县脱贫工作主体责任,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加强督察问责。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对5个国定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军警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等定点扶贫工作,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