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海南欠发达的基本省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应新常态,保持中高速增长。实施“多规合一”,城乡统筹,陆海统筹,军民融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加快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增创国际旅游岛发展新优势。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将海南建设成立足亚洲、面向世界的重要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平台。
坚持生态立省。必须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海南的最大本钱,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严守生态红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立足于建设海南百姓的幸福家园,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和质量,共享实现全面小康的发展成果。
坚持依法治省。必须把强化社会治理和管理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海南,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海南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驰而不息地抓好作风建设,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十三五”时期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今后五年,海南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
——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确保47.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个国定贫困县全部摘帽,300个贫困村实现整体脱贫。
——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高。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大气、水体和近海海域等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一流。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计划目标之内。
——社会治理管理能力大幅提高。强化社会治理成效显著,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