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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10 来源: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专栏10:人才发展重大工程

高端人才聚集工程:推进人才特区、特色人才聚集区、产业人才聚集基地、企事业人才高地、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人才工作平台建设,每年引进和支持300名高层次人才。
人才兴企工程:构建惠才惠企人才政策体系,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人才服务机制,全面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工程:吸引和支持台湾同胞来闽创业创新,形成闽台人才深度融合格局,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区。
自贸试验区人才建设工程:探索创新人才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精准引进、培养自贸试验区所需高层次人才,推广复制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经验。

第四节  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

一、加快构建创业创新支撑平台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等支撑平台,实施众创空间“四个一批”工程,扶持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全面推进专业空间、网络平台和企业内部众创,积极推广研发创意、制造运维、知识内容和生活服务众包,立体实施社会公共、企业分享和公众互助众扶,稳健发展实物、股权和网络借贷众筹。
二、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健全创业风险分担机制,创新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发挥各级政策性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发展。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四众平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为不同阶段的创业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优化提升创业公共服务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加强行业监管、企业登记等相关部门与四众平台企业的信息互联共享,加快推行电子签名、电子认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四众小微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专栏11:创业创新环境重大工程

众创空间“四个一批”工程:培育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创建一批创业大本营、改造一批创客天地、提升一批传统孵化器,建成200家以上众创空间。
创业文化培育工程:开展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峡两岸信息服务创业大赛等,创建一批创业型城市、街道、社区。

第五章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标准化和社会化,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推动新农村建设迈出新步伐,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

第一节  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一、挖掘粮食生产新潜力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650万吨以上、粮食储备规模达到360万吨以上。加强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山垄田复耕,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增强粮食储备能力,布局建设一批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对产粮大县粮食风险基金实行动态补助。提高粮食补贴效率,新增粮食补贴资金重点向种粮大户和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探索实行粮食目标价格保险制度,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精致农业、高效农业、外向型农业、休闲农业。打造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全产业链年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产接二连三”融合发展。鼓励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三、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及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实施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智能化设施农业示范点,加强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引进、创新应用。提升“一区两园”平台服务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使用有机肥。大力发展农业物联网,创新电子商务、农产品配送、连锁专卖、直销等多种模式互补融合的销售方式,加强品牌营销推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实现全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全覆盖、“三品一标”认证位居全国前列。

专栏12:特色现代农业重大工程

粮食生产能力与地力提升工程: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粮食产能区、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1112工程等。
一区两园建设工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等。
现代种业创新工程:种质资源保护、种业基础性公益性、品种测试站、种苗生产基地、“育繁推一体化”种苗企业,中国(三明)稻种基地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综合执法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药兽药监管信息平台、农产品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等。
促进农产品流通工程: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农村信息进村入户示范县等。
农业生态循环工程:生态畜牧业示范、种养一体循环农业示范、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林下经济示范、海洋牧场等项目。

第二节  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新成效

一、大力提高生产经营性收入。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创新乡村旅游休闲产品。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政策,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和负担。
二、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和转移就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突出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
三、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推广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发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第三节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实现形式和途径。建立健全县镇(乡)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对被征地收海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深化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规模经营模式。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服务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的新型农业服务组织。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持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技能培训投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

第六章  全面推进脱贫攻坚

坚持输血造血相结合,因地因人因需施策,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和最严格考核督查问责,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18年现行国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0年现行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

第一节  强化精准帮扶

一、创新帮扶方式扎实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完善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精准识别确定贫困对象。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产业与就业扶持、造福工程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做到一户一策;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健全定点扶贫机制,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办法推进整村扶贫开发,持续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拓展沿海发达县(市、区)与重点县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开展“县对县”“乡对乡”“村对村”结对帮扶。
二、加大扶贫投入争取国家各类扶贫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积极拓展新的资金渠道。加大贫困地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市县本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每年按我省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专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归并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强化金融扶贫,加大贫困地区支农贷款支持力度,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三、实施造福工程搬迁扶贫加快实施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造福工程搬迁。引导整村搬迁集中安置,依托县城、集镇、工业园区和中心村安置搬迁群众,促进尽快就业。引导搬迁村落开展旧村宅基地复垦,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搬迁群众通过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流转原有耕地、茶果园、山林等资源,实现增收。
四、实行社保兜底脱贫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组织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施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完善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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