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健全覆盖城乡、延伸基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城乡、区域、人群之间水平差距问题。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完善公共无障碍建设。推进中心城市优质资源向周边地区辐射延伸。
二、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切实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级统筹。加大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发达地区通过资金支持、定向援助、对口支援等形式支持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
三、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强公共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建立政府、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促进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突出办好农村、贫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实现普通高中免学费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除杂费。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完善涵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完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入学升学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
A name=_Toc437811903>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布局结构,做专、做特、做优职业院校。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统筹技工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创新发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实行高等职业院校“一校一策”目标管理。加快发展本科层次及以上职业教育,引导和推动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推进职业院校专业群对接产业群。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共融,构建多种形式人才培养“立交桥”。全面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开展“双证融通”改革试点。健全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加快推进职业院校联盟和职教集团建设。建立职业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机制。
三、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推动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加快建设若干所位居全国同类前列的高校。争取国家支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集中优势资源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创建若干一流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争创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优化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结构,扶持发展应用型专业。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拓宽学生成才发展通道。
四、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开展岗位培训、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等非学历教育。创建学习型社区和组织,建成覆盖城乡、贴近群众的社区教育网络。发挥公共文化机构、新闻媒体的社会教育作用,建立各类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推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建立有利于劳动者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专栏24:教育领域重大工程
基础教育: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计划、特殊教育提升工程、普通高中内涵提升计划等。全省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比例达到80%,50%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50%县(市、区)成为“义务教育管理达标县”,建设50所特教学校职教教室和实训基地、35所省级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示范校,建成100个左右省级课程改革基地,改造100所左右薄弱高中,培育60所左右特色高中。
职业教育: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建成5所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10所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50所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200个对接产业转型升级专业群。实施新成长劳动力适应性技能培训、企业在岗劳动力岗位技能培训、转移劳动力储备性计划。
高等教育: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一流学科、特色学科和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计划,本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革命老区高等教育发展提升计划、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福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重点建设3所高水平大学、100个“高峰”“高原”学科、100个应用型特色学科、200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点和20个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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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一、加强就业能力提升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强紧缺型技能人才培训、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培训,建设一批具有公共实训功能的就业培训基地。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探索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
二、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合理运用政府公共资源,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力支持。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强化创业服务功能,支持建设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完善失业监测预警和就业应急预案机制。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人才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A>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争议调解仲裁、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加强对企业用工的动态管理。
专栏25:促进就业重大工程
大学生就业促进工程:优化求职服务、创业扶持、就业见习和就业援助等,重点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
百万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工程:完成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培训100万人次。
现代产业工人培养工程:搭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技工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中德合作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成50个产业技工培训基地、5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计划:推行企业用工调剂、人力资源素质技能提升、就业援助、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等计划,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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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打造健康福建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加快推进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建设,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人事薪酬制度和绩效指标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投入、医保支付、医疗价格、人事管理、绩效考评等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培养全科医师,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深化医保、医药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实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布局,形成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实施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工程,提升省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大力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推进县级医院、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重症医学中心以及薄弱学科建设。提升医疗信息化水平,建立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有效提升城乡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精神病等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加强健康教育。统筹城乡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和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完善乡村医生管理政策,保持基层专业队伍稳定。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6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2.5人、3.14人。
三、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省市县级中医院及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力争每个市县办好一所中医医院。开展“名医名科名院”工程,振兴中医药优势特色学科,推动中医药特色临床基地建设。鼓励技术传承创新,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提升“治未病”服务能力。加强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中医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民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发展,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科普知识宣传。
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继续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增加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完善计生家庭扶助保障政策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衡。“十三五”末总人口规模达4100万人。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引导大众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加强便捷适用的城乡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加快学校和企事业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培育引进国际国内品牌赛事,鼓励举办具有地域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实现“一市一品牌、一县一赛事”。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能力建设和工作保障,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水平。支持开展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落实校园足球规划。推动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做大做强体育产业。
专栏26:健康福建重大工程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省级3所高水平研究型医院、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医改重点县县级医院、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县级医院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和考核基地,提升乡镇卫生院、小城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达标建设工程,开展省疾控中心整体迁建、市县疾控中心基础建设、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装备达标、设区市中心血站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新建一批精神卫生机构。
中医药发展:实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工程,建设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新增5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福建道地药材种植基地。
全民健身:建设国家级足球基地、国家级体育运动训练基地(暨两岸青年体育交流训练基地)、省老年人体育中心改扩建、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和室内健身馆、公共体育场、学校体育设施、游步道和登山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老年人体育设施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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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一、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二、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定期调整制度,合理平衡省内区域间工资收入差距,推动收入分配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机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慈善捐助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第六节 织好基本民生安全保障网
一、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实现人员全覆盖。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完善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付费方式改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巩固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统筹共济功能。推进工伤预防、救治和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现代工伤保险新制度建设。
二、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协调的联动机制。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建立稳定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医保保障绩效。完善失业保险金待遇调整机制。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高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抚恤补助、残疾军人护理费、义务兵优待金等标准。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到2020年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5%。
三、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加快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城乡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人员及需要救助流动人员的关爱保护力度。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促进妇女儿童、慈善、残疾人事业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