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推进绿色发展
5.抓好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明确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着力构建产业发展新机制。组织召开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宣传推广典型模式。加强资金整合,以畜禽养殖大县为重点集中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节水、清粪、存储、利用等设施设备,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建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信息系统,加强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探索主产省畜禽粪污重金属跟踪监测的有效方式。
6.深入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发布第一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名单。开展“走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主题宣传活动,选择10个左右示范县,集中宣传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成效。组织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系列宣传活动,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7.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以生猪、奶牛养殖大县为重点,组织开展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按照“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原则,推进粮经饲统筹、种养循环发展,探索推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技术模式。
8.持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施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政策效益评估研究和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资金落实到草场和牧户。组织实施“十三五”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继续推进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加快草原生态恢复。推动启动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