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人口与经济发展相互动。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对人口变动的影响,综合施策缓解经济因素带来的生育率下降等人口发展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技术、产业、公共服务、就业同步扩散,引导人口与经济布局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人口能动作用,为经济增长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实施积极的老龄化政策,防范和化解对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
——注重人口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补齐重点人群发展短板,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实施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尊重个人和家庭在人口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权利义务对等,推动人口工作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
——注重人口与资源环境相适应。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健全差别化的人口政策,多措并举引导人口向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适度集聚,支持鼓励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自愿迁出,严格控制超大、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加大环境治理与保护力度,可持续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增强人口承载能力。
第三章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延续人口总量势能优势
适度生育水平是维持人口良性再生产的重要前提。要针对人口变动态势,做好超前谋划和政策储备,健全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保持和发挥人口总量势能优势,促进人口自身均衡发展。
第一节 健全生育政策调控机制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密切关注生育水平过高和过低地区人口发展态势,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积极发挥计生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按政策生育。积极推进实施各民族平等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同区域内不同民族的均衡发展。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做好全面两孩政策效果跟踪评估,密切监测生育水平变动态势,做好政策储备,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第二节 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健全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通过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挖掘潜力,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住院分娩、母婴保健、避孕节育、儿童预防接种等服务,做好流动孕产妇和儿童跨地区保健服务以及避孕节育的接续。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开展出生缺陷发生机理和防治技术研究,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科学预测,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鼓励和推广社区或邻里开展幼儿照顾的志愿服务。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在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或婴儿护理台,保障母婴权益。
专栏2 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 |
向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规定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扩大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覆盖范围。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条件,支持省、市、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2020年前力争新增产床8.9万张,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14万名。 |
第三节 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善后服务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完善税收、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鼓励雇主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增强社区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家庭信息采集和管理,为家庭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空巢家庭、单亲家庭等的帮扶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