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科技创新和提高装备自主化水平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
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后再创新。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大
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专项”,重点攻克陆上深层、海洋深水油气
勘探开发,推动重大理论突破、重大技术创新和重大装备本地化,
全面实现“6212”(6 大技术系列、20 项重大技术、10 项重大装备、
22 项示范工程)科技攻关目标。加快技术集成、配套、示范与推广,
重点攻关低成本和环境友好型开发技术装备体系,推进新区建产和
难动用储量经济性开发。
研发一批支撑深水、深层、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的重大装备,
全面提升我国石油工业装备制造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开展功能材
料、纳米材料、大数据分析等前瞻性技术在石油领域的应用研究。
到 2020 年,形成国际先进水平的石油工程装备、配套工具系列和
研发制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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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6 科技创新重点任务
技术系列攻关:陆上特殊岩性及深层油气勘探开发、1500 米以深海洋中深层油气勘探开发、
老油田提高采收率、非常规低品位油藏经济开发、海洋应急处置及溢油污染处理等。
重大装备研发:百万道级地震采集系统、多维高精度成像测井系统、测井交互精细融合处理平
台、深井自动化钻机、旋转导向钻井系统、深井超深井连续管作业装备、国产水下生产系统、
11000 吨半潜式起重铺管船、海上大型浮式生产储油系统、新型优快钻完井和安全控制工具、
井下智能控制工具,石油储运大机泵配套系统、计量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
示范工程:鄂尔多斯盆地大型低渗透岩性地层油气藏开发、塔里木盆地碳酸盐岩油气田提高采
收率关键技术示范、大庆长垣特高含水油田提高采收率示范,辽河、新疆稠油/超稠油开发技
术示范,CO2 捕集驱油与埋存技术示范,南海流花油田群开发、渤海油田高效开发,鄂尔多斯、
准噶尔、松辽、渤海湾盆地济阳坳陷致密油开发等。
四、规划实施
(一)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全国石油规划体系,各省(区、市)可根据本规划制定本
地区石油发展规划,并与本规划相衔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指
导下,国家能源局作为规划的组织实施部门,推动各项指标和任务
落实。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制定和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省级发展改革、
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协调实施。
2、细化任务落实
研究制定《油气规划管理办法》,加强国家规划与省级规划、企
业规划间的衔接,确保发展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地,规划
有序推进。各省(区、市)要将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主要任务
和重大工程列入本地区能源发展规划和石油发展专项规划,分解落
实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协调和目标考核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各企业作为规划的实施主体,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
务,细化调整企业实施方案,积极有序推进规划项目论证实施。
3、做好评估调整
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梳理、评估,结合实
施情况对规划项目进行微调。坚持规划中期评估制度,严格评估程
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对规划滚动实施提出建议,及
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订对策。规划确需调整的,国家发展改
革委、能源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并发布。
(二)保障措施
1、完善法规体系和政策支持
加快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清理和修改不适合新形势和改革要求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常规、低丰度、深水资源、三次采
油、油气热采,落实差别化税费政策。进一步完善油气资源税费在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方式和比例,促进形成资源开发惠及地方的
机制。推动建立独立第三方行业研究机构,加快完善油气统计体系,
研究推动油气大数据平台建设。
2、全面深化油气体制改革
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和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公开
公平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出让相关矿业权,允许油气企业之
间以市场化方式进行矿业权转让,逐步形成以大型国有油气公司为
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勘查开采体系。
鼓励改革试点和模式创新。持续推进新疆油气勘查开采改革试
点,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并加快向全国推广。总结和发展新疆、川
渝、鄂尔多斯盆地等地区常规油气、页岩气、致密气勘探开发企地
合作、合资混改、引入竞争等创新模式。
深化下游竞争性环节改革。坚持放宽限制与加强监管并重,完
善石油进口管理体制,调整成品油出口管理方式,发挥价格机制对
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资源和促进环境保护的引导作用,完善成
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理顺资源开发税费关系,在统筹研究相关税费改革的基础上,
研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实施好资源税政策,合理确定
负担水平。探索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惠及地方机制。
3、进一步深入推进石油企业改革
完善国有油气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投资管理、强化风险控
制,提高项目决策和运营管理水平。优化国有企业考核机制,加强
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石油供应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任务的考
核,监管和推动石油企业可持续发展。
鼓励具备条件的油气企业发展股权多元化和多种形式的混合
所有制。推进国有油气企业工程技术、工程建设和装备制造等业务
进行专业化重组,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促进内部资源优
化高效配置,瘦身健体、降本增效。
推进配套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
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支持老油区改革,
积极鼓励和引导老油区转型升级。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支出等方式给予必要支持。
4、保障勘探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方案(2016-2020 年)》,加大财
政资金基础地质调查投入力度,加快油气资源勘查市场开放,引导
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强化矿业权监管和科技支撑,通过激发市场
活力使勘查和勘探投入保持在较高水平。石油企业要立足国内,切
实保障“十三五”勘探工作量投入不低于“十二五”水平,加快储
量探明和经济高效动用,推动石油增储稳产。
加强管网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加强管网互联互通。加强勘探
开发和基础设施布局规划与土地利用、环保、城乡规划、海洋主体
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各省(区、市)
要简化优化项目核准等手续,支持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相
关部门和各省(区、市)应统筹勘探开发、基础设施用地,确保用
地需求纳入国家和各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用海协调机制,解
决近海海域油气勘探开发用海矛盾。加强海上重大溢油应急能力建
设,强化溢油数值预报技术研发,促进水面溢油收集、处置成套装
备的示范应用,完善海上溢油应急处置体系。
创新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采取公
开招标方式,推动项目建设运营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企业债券
等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研究推动利用金融手段支持基础设施
的措施。推动基础设施项目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向经济欠发达、民
族地区、革命老区等优先安排并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