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抗菌药物应用和耐药控制体系建设。
1.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鼓励建立多学科合作机制,由临床科室、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药学、医院感染管理等多学科组成工作团队,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细菌耐药监测工作,适时发布监测报告,提高监测结果利用水平。加强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知识培训。改善医疗机构基础环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大力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将抗菌药物管理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予以体现,逐步实现科学、高效管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耐药控制机制。
2.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制订兽用抗菌药物安全使用指导原则和管理办法,及时修订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禁用药清单。实施兽药分类管理制度,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管理。严格管理抗菌药物原料药的各种销售渠道。实施动物健康养殖方式,加强养殖场所卫生管理,改善养殖环境、加强饲养管理,维持动物健康状态。加强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减少亚治疗浓度的预防性用药,禁止人用重要抗菌药物在养殖业中应用。加大兽用抗菌药物安全风险评估力度,加快淘汰高风险品种。制订人用、兽用抗菌药物分类表,区分人用与兽用抗菌药物种类,并依据药物的重要性、交叉耐药和临床应用品种等情况确定应用级别。
(五)完善抗菌药物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体系。
1.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络。在依托现有机构基础上,设立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中心,负责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与耐药监测,制订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开展普遍监测、主动监测和目标监测工作。监测面覆盖三级、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监测对象涵盖住院和门诊患者,获得全面细菌耐药流行病学数据。
2.建立健全养殖领域抗菌药物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络。在依托现有机构基础上,设立全国兽用抗菌药物应用和动物源细菌耐药监测中心,负责养殖领域抗菌药物与耐药监测,制订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工作。建立完善兽用抗菌药物应用监测网和动物源细菌耐药监测网,开展普遍监测、主动监测和目标监测工作。监测面覆盖不同领域、不同养殖方式、不同品种的养殖场(户)和有代表性的动物源性食品流通市场,获得动物源细菌耐药流行病学数据。
3.建立医疗与养殖领域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络的联通机制,实现两个领域的监测结果相互借鉴参考。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医疗与养殖领域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提供依据。
4.建立细菌耐药参比实验室和生物标本库。实验室负责耐药菌的鉴别工作,建立标准耐药研究与监测技术体系,收集保存分离到的各种耐药细菌,提供临床与研究所需标准菌株。
(六)提高专业人员细菌耐药防控能力。
1.加强医药专业学生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在临床医学专业、药学专业开设合理用药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农林院校在动物医学专业开设动物感染性疾病治疗相关课程。
2.加强相关专业医务人员培养。大力培养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与耐药控制人才,重点培养感染性疾病、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等专业人才,并保证培养的数量满足医疗机构需求。加强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与耐药控制继续教育,医务人员每年要完成一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考核通过。
3.加强养殖业与兽医从业人员教育。培养壮大兽医队伍,加强兽医和养殖业从业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培训,促进相关制度规范的落实,提高兽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