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点工程
以重大工程项目为平台,引导各类农业资金向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倾斜,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一) 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
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四省区选择100个黑土退化典型县,建设100个黑土地保护示范区,每个示范区5万亩,共计示范面积500万亩。主要开展坡耕地土壤侵蚀治理、低洼易涝区农田排水治理,配备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深松耕等设施机械,推广秸秆还田、深松耕作、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因地制宜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电)站、有机肥堆沤场、小型配肥站、大型配肥中心等基础设施。
表1 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建设规模表
(二) 南方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程
以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污染耕地集中和典型区域为重点,建设500个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区,每个示范区1万亩,示范面积500万亩。因地制宜改良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清淤灌溉沟渠,新建灌溉水净化设施,提升灌溉水环境质量。采用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秸秆回收利用、种植结构调整、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等措施,逐步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和耕地有效利用。建设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技术与产品验证评估基地2个,每个基地200亩,开展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的筛选、验证和评估,重点建设田间灌排设施和技术产品研发配置场所。
表2 南方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程建设规模表
(三) 京津冀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
在北京、天津、河北及周边省份部分县市,改造高效节水设施,推广小麦玉米微喷水肥一体化项目2000万亩,发展高标准低压管道灌溉1000万亩以上。重点建设高标准低压管道、微喷、滴灌、水肥一体等高效节水灌溉设备,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配套,限制机井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推广低耗水作物和保护性耕作,推进轮作休耕试点。
(四) 西北地区旱作节水农业工程
在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山西、内蒙古等省区选择典型旱作农业县,建设250个西北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每个示范区2万亩,示范面积500万亩左右。重点加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修建田间道路、田间桥涵、集雨水窖(池),平整加固梯田,建设生物篱或防护林,改造田间土壤,配备膜下滴灌、秸秆还田、深松耕等设施机械。
表3 西北旱作节水农业工程建设规模表
(五) 草原生态保护工程
——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以河北、山西、内蒙古、甘肃、宁夏和新疆等6个省农牧交错区为重点,治理1750万亩已弃耕撂荒草原。重点建设人工饲草基地,包括修建围栏,平整治理弃耕地,恢复地力,推广优良牧草品种和旱作种植技术,建设饲草贮藏库,配备饲草播种、加工贮运机械。
——天然草原退牧还草。以内蒙古、新疆、陕甘宁和青藏高原江河源退化草原治理区为重点,实施退牧还草2亿亩。重点建设草原围栏、牲畜棚圈(储草棚、青储窖),退化草原改良,人工草场建设,黑土滩、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等,推广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等措施。
——草原畜牧业转型。在内蒙古及周边牧区、青藏高原牧区和新疆牧区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建设家庭示范牧场1.06万个、合作示范牧场2.64万个。重点支持家庭示范牧场和合作示范牧场建设,包括天然草场、人工饲草基地、牲畜棚圈以及饲草生产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
——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在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以及具有特殊生态、经济价值的草原地区新建草原自然保护区50处,续建草原自然保护区5处。新建草原自然保护区主要建设管护、办公和生活设施,购置交通、通讯、科研、监测、宣传与教育设备;续建保护区更新交通、通讯和管护设施,完善办公和生活设施,购置与新建部分科研、监测、宣传与教育设备。
表4 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模表
备注:合作示范牧场按每个6万亩,即相当于30个家庭牧场
(六) 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工程
——海洋牧场建设。在全国沿海11个省(市、区)建设海洋牧场53个,建设人工鱼礁2600万空方,建设海藻场和海草床10200公顷。重点建设人工鱼礁、海藻场和海草床,配备船艇、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等日常管护设施及监测设备。
——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建设省级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69个。海洋16个,其中渤海1个、东海3个、南海12个;内陆水域53个,其中黑龙江流域2个,黄河流域8个,长江流域26个,珠江流域8个,其他流域9个。重点建设保护管理站(点)、标志物、管护用房、交通设施、巡护执法设施、防火设施设备、野生生物救护设施等管护设施;观测站(监测点)、固定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等科研监测设施;展示馆、宣传车、宣传牌等宣传教育设施。
——珍稀濒危水生物种保护中心建设。选择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资源天然分布区域及洄游通道、应急救护事件多发区、野生动物贸易集散地建设19个(类)濒危物种保护中心。海洋6个,其中黄渤海2个、东海2个、南海2个;松花江流域2个、长江流域7个、黄河流域1个、淮河流域1个、珠江流域2个。重点建设救护池、运输车船、活体运输设备、吊装设备、潜水设备、动物体检设备、医疗救护器械等救护设施;驯养池、水质监测仪器设备、人工繁育实验室及仪器、幼体养殖池、放流放生设备等驯养繁殖设施设备;地表及地下水供给及循环系统、供暖或冷却温度调节系统、电气供应及保障系统、充氧机、消毒通道及设备、饵料培育池等支撑系统;水下观测与影像、实验室观察鉴定、低温保存、标本展示与保存等设备设施。
表5 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模表
(七) 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工程
在东北、黄淮海、长江中下游、华南、西南、西北等地区深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1.5亿亩。继续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贴项目、小麦“一喷三防”补贴项目,启动绿色防控示范项目,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配套有机肥生产设施和施用机具,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高效现代植保机械。实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兽药,规范抗菌药使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滥用药行为。
(八) 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控工程
选择豚草、紫茎泽兰、飞机草、水花生、水葫芦、薇甘菊、大米草、少花蒺藜草、刺萼龙葵等重大外来有害入侵生物高发的区域,建设100个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控示范区,50个生物天敌繁育基地。综合防控示范区主要建设外来入侵物种生态拦截带,配套灭除设施、防控药物、器械库以及相关运输工具,建设天敌繁育温室(天敌原种饲养)、网室(天敌饲养)、饲料配制及储存室以及日常管护设施和监测设备等。生物天敌繁育基地主要建设天敌繁育温室(天敌原种饲养)、网室(天敌饲养)、储存室以及日常管护设施和监测设备等。
表6 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控工程建设规模表
(九) 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在洱海、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太湖、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汉江、嘉陵江、九龙江、渭河、海河、辽河、淮河和松花江等重要敏感流域,以县为单位,选择50个典型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每个典型流域规模要求农田不小于2万亩,畜禽养殖规模不小于4万头生猪当量。
——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建设农业废弃物田间处理池、农用化学品包装物田间收集池、农药减量控害设施设备等田间设施。在5°以上、25°以下坡耕地区域,建设生物拦截带、集水窖、导流渠(管)、灌溉管带等径流拦截与再利用设施;在5°以下平原水网区域,建设生态沟渠和多塘系统。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于规模养殖场,可采用污水减量、厌氧发酵、粪便堆肥等单项技术,以种养结合为主体模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对于分散畜禽养殖密集区,可采用粪污集中处理模式;对于位于禁养区内、必须拆除的异地重建畜禽圈舍及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等予以补助。
——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对于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建设分割式养殖设施和粪便收集装置,配置增氧设备和水质净化设备;对于工厂化养殖,配备高效水质净化设备、环境调控系统,改造养殖场和苗种繁育场;对于湖泊水库网箱养殖,设置养殖废水处理装置,构建复合型环保网箱设施系统。
——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在京津冀地区秸秆资源丰富且相对集中的县,建设秸秆青黄贮饲料生产和秸秆成型燃料生产设施,配套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以县为单元,优选东北、华北、西北等重点区域地膜覆盖大县,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站点、回收网络和加工厂。
——区域面源污水净化。以村域为单元,建设面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整理、利用废弃池塘及低涝洼地,构建多塘净化系统,建设泵站,设置警示标志及安全护栏设施。
表7 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规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