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目标4.b:到2020年,在全球范围内大幅增加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非洲国家提供的高等教育奖学金数量,包括职业培训和信息通信技术、技术、工程、科学项目的奖学金。
中国落实举措:落实习近平主席2015年9月出席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期间宣布的“到2020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2万个来华培训和15万个奖学金名额,为发展中国家培养50万名职业技术人员”的举措。面向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国和非洲国家,提供更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经济政策等方面咨询培训,加强科技教育合作和援助。
牵头单位:国际司、合作中心分别负责
参与单位:人事司、人才中心、林科院、林干院、竹藤中心、亚太中心
实施方案:
(一)积极推进与有关发展中国家的林业合作,充分了解其对林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需求,积极向商务部、科技部等部委争取资金支持,以开展相关培训和奖学金项目。我局将积极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通过林业援外培训承担机构为有关国家提供林业领域的培训和奖学金。
(二)继续通过亚太森林组织面向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开展能力建设。一是深化亚太森林组织奖学金项目。二是继续开展面向亚太地区林业专题培训。三是继续开展面向中亚地区荒漠防治技术和产业发展培训班。四是继续完善亚太地区林业院校合作机制。五是启动亚太地区林业科研机构合作机制。六是继续完善亚太林业人力资源合作机制。
六、目标6.1:到2030年,人人普遍和公平获得安全和负担得起的饮用水。
中国落实举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中国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到2030年,确保人人普遍和公平获得安全和负担得起的饮用水。
牵头单位:计财司
参与单位:资源司、场圃总站
实施方案:
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林场、苗圃)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协调水利等有关部门将国有林区(林场)饮水安全工程纳入到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三五”规划,并切实落实规划。指导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与地方水利部门开展衔接工作,确保国有林区(林场、苗圃)饮水安全问题在“十三五”期间逐步解决。
七、目标6.6:到2020年,保护和恢复与水有关的生态系统,包括山地、森林、湿地、河流、地下含水层和湖泊。
中国落实举措: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框架,保护和恢复与水有关的生态系统,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的地区开展治理行动。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牵头单位:计财司
参与单位:造林司、资源司、保护司、科技司、场圃总站、湿地办
实施方案: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山水林田湖生态工程,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耕地草原河湖修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划定森林、湿地生态红线。指导旱区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以水定林,做好规划,推行旱区节水造林技术,发展灌木造林,保持地下水资源。
八、目标6.a:到2030年,扩大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它们开展与水和卫生有关的活动和方案,包括雨水采集、海水淡化、提高用水效率、废水处理、水回收和再利用技术。
中国落实举措:积极开展水和环境等相关领域的南南合作,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强资源节约、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建设,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与帮助。
牵头单位:国际司
参与单位:造林司、湿地办、竹藤中心、亚太中心
实施方案:
(一)积极推进与有关发展中国家的林业合作,充分了解其在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干旱地区用水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向商务部等部委争取资金支持。我局将积极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二)通过亚太森林组织开展以下相关项目活动:一是开展柬埔寨景观层面流域与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二是实施亚太森林应对气候变化项目。三是开展马来西亚沙捞越梅第昔流域社区森林管理项目。四是开展红树林综合管理规划示范项目。
九、目标7.a:到2030年,加强国际合作,促进获取清洁能源的研究和技术,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效,以及先进和更清洁的化石燃料技术,并促进对能源基础设施和清洁能源技术的投资。
中国落实举措:更加全面、深入参与可持续能源领域的双、多边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国际能源论坛、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等多边机构和组织工作,促进获取清洁能源的技术,并促进对能源基础设施和清洁能源技术的投资。
牵头单位:造林司
参与单位:科技司、国际司
实施方案:
邀请国内生物质能源领域专家和企业代表积极参加联合国、国际能源署等多边机构组织的国际高层论坛;赴国外学习林业生物质能源政策、能源树种培育、原材料收运储备、能源产业运行模式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生物质能领域的技术合作;依托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的合作,争取国际相关组织对我国生物质能源基础设施和技术的投资,促进林业生物质能产业健康发展。
十、目标8.9:到2030年,制定和执行推广可持续旅游的政策,以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文化和产品。
中国落实举措:完善旅游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政策体系,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
牵头单位:场圃总站
参与单位:保护司、计财司、治沙办、湿地办
实施方案:
(一)充分发挥森林、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势,在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一是进一步改善森林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智慧化水平。二是着力构建具有可持续竞争力的森林旅游产品体系,推动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开展森林体验基地和森林养生基地建设。三是充分发挥森林旅游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带动贫困地区人口增收,提高国民生态保护意识。四是加强森林旅游宣传推介和示范引导,定期举办“中国森林旅游节”,推出一批特色森林旅游线路、森林旅游产品,公布一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示范县,开展示范森林人家建设。五是进一步推动森林旅游的横向联合和国际合作,大力开展森林旅游人才培训。
(二)研究制定《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活动,科学、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的旅游资源,促进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健康、有序发展。
十一、目标9.5:在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加强科学研究,提升工业部门的技术能力,包括到2030年,鼓励创新,大幅增加每100万人口中的研发人员数量,并增加公共和私人研发支出。
中国落实举措: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创新支撑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到2020年进入创新国家行列,基本建成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到2030年跻身创新国家前列,实现发展驱动力的根本转换。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培训更多科技创新人才。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积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
牵头单位:科技司
参与单位:人事司、科技中心
实施方案:
制定《林业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对林业科技创新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开展林业种业、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高效培育与质量精准提升、林业产业升级转型、林业装备与信息化科学研究,着力攻克影响林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加强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林业标准化,加强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幅提升林业科技整体实力,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十二、目标9.b: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技术开发、研究与创新,包括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以实现工业多样化,增加商品附加值。
中国落实举措:深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完善生产体系建设,实现工业生产多样化。
牵头单位:计财司
参与单位:林改司、科技司、国际司、中产联
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现有多双边高层合作机制的作用,与重点国家建立产能合作机制,加强政府间交流协调以及与相关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合作,搭建政府和企业对外合作平台,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取得积极进展。积极参与森林资源富集地区有关国家产业集聚区、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经济特区等合作园区建设,引导企业集群式走出去。依托我国发达的林业产业和林产品出口国际市场的广泛网络和优势,借助企业境外市场、营销网络平台,开辟新的商业渠道。鼓励大企业率先走向国际市场,带动一批中小配套企业走出去,构建全产业链战略联盟,形成综合竞争优势。
发挥在竹产业及沙产业方面的优势,开展与发展中国家林业合作,开展相关培训,引导民营资本和龙头企业在竹产业及沙产业领域投资,为其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