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矿井水及苦咸水利用。
在资源型缺水城镇,加快推动矿井水及苦咸水利用设施
建设。水质符合标准的矿井水可直接用于生活和生产。具体
工程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矿井水及苦咸水取用及输配管网
建设,主要包括取水设施、输配管道、泵站等; 二是矿井水
及苦咸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水质成分的不同,可采用混凝
沉淀、消毒等工艺。苦咸水的淡化方法与海水淡化相似。
(三)循环与循序利用工程。
通过城镇、公共机构和建成区工业企业等不同尺度、不
同层面的水循环利用系统建设,推进优水优用、循环利用和
梯级利用,提高水的循环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取
水量和外排水量,促进节水减污、城市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
修复。城镇节水改造工程宜侧重城市或城区尺度健康水循环
构建相关工程、民用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循环循序利用工程。
1.城镇健康水循环构建。
一是提倡城市健康水循环理念,积极推行水的循环利用
和梯级利用。将污水和雨水视为城市新水源,构建“城市用
水—排水—再生处理—水系水生态补给—城市用水”闭式水
循环系统,实现再生水的多元利用、梯级利用和安全利用,
促进城市新型供排水体系建设、 水系和水生态修复体系建设。
二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城市健康水循环系统建设方案
和长效保持技术路线,融合人工措施与生态措施,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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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步骤地系统实施。
循环与循序利用工程的核心是建设再生水梯级循环利
用系统。 将通过工程措施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后的
再生水,排入人工湿地、河湖塘和城市景观水体等人工强化
调控的水生态系统,经过自然储存和净化后再循环利用于工
业、园林绿化、市政和生活杂用等,实现生态用水和工业、
生活等用水的梯级利用和安全利用。主要工程包括:城市水
体与地下水系的修复与改造,污水再生利用输配系统建设,
人工湿地和河湖塘等水体水生态修复系统建设,再循环输配
管网建设等。
2.公共机构循环循序用水。
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的内部水的循环与循序利用主要
包括中水利用、空调冷却循环水系统、水景、游泳池、生活
热水、锅炉供水等。应当在科学评估用水效率基础上,对照
有关标准,提出循环与循序利用系统改造要求,制定改造计
划,分步实施改造。主要改造工程包括:
( 1)公共建筑中水利用工程建设与改造。 单体建筑面
积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中水设施。以公共
建筑的优质杂排水、杂排水或生活排水为水源,经集中或分
散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到回用部位。建筑中水工
程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执行《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
50336),水质要求要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系列
水质标准。
( 2)其他循序利用工程建设和改造。 包括空调冷却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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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水系统、水景补水系统、游泳池用水循环水系统、集中生
活热水循环系统、锅炉用水循环系统等改造等。有关设施改
造需要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民用建
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
( GB/T 50102)、《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游泳池
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 122)、《游泳池水质标准》( CJ
244)等标准的要求。
3.居民住宅建筑中水设施。
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建住房应当安装中水设施,老旧住房
逐步实施中水利用改造。鼓励居民家庭内部实行排水灰黑分
离的一体化户内中水设施,推广中水洁厕。建筑中水工程设
施的设计和建设要执行《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 50336) ,
水质要求要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水质标准。
4.城镇建成区工业企业节水技改。
工业企业用水占城市用水的 60%~70%,而冷却用水占
工业用水总量的 80%,节水潜力很大。应当分阶段分步骤对
日用水量大于 500 立方米/d 的工业企业开展水的循环与循
序利用效率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节水技改任务。
工业企业用水绩效技术指标主要包括工业用水重复利
用率、循环冷却水浓缩倍数和取水定额三项技术指标,应根
据行业运行数据和国家现行《取水定额》( GB18916)系列标
准和地方标准,通过分析研究确立本地区同类行业的用水效
率标杆,通过标杆企业的运行数据确定绩效技术指标。缺乏
同类行业用水数据的, 可参考采用《取水定额》( GB/T1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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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值的 80%作为标杆。
( 1)循环与循序利用工程用水效率的评估。 根据当地
水质全分析数据,通过水平衡测试和绘制用水量平衡图等措
施,找出与标杆企业的节水差距和问题,识别节水潜力。
( 2)主要节水技改工程任务。 通过规划设计完善给水
及回用系统,提高重复利用率和循环冷却水浓缩倍数、降低
取水定额、减少工业直排用水工艺和用水量等,推动节水绩
效技术指标达标。同时,通过改变生产原料或用水方式、升
级工艺和设备,实现少用水或不用水的清洁生产。
四、健全城镇节水机制
(一)强化规划引领。
一是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引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科学
评估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
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统筹给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
与再生利用,以及水安全、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协调。按照有
利于水循环、循序利用的原则,规划布局市政公用设施;明
确城市蓝线管控要求,加强河湖水系保护。 二是各城市要依
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节水专项规划,
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从水的供需平衡、潜力挖掘、管理机
制等方面提出工作对策、措施和详细实施计划,并与城镇供
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绿地、水系等规划相衔接。
(二)落实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落实《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节水型城
市、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公共建筑、节水型企业等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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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