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继续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完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部门协调机制,尽快完成对国内象牙管理政策的评估和调研。继续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打击力度,开展专项行动,遏制盗猎和非法贸易野生动物的犯罪势头。加强国际合作,宣传我国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从源头、中转、消费等各环节切断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渠道。提高公众意识,提醒出境人员不要非法购买并携带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回国,引导各有关行业多环节阻断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渠道,并会同中国民航局、国家铁路局、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印制宣传页,在民航班机、旅客列车和旅行社广泛散发。
三十、目标15.8:到2020年,采取措施防止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并大幅减少其对土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的影响,控制或消灭其中的重点物种。
中国落实举措:积极参与有关防控外来物种入侵的国际公约,完善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和相关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全国植物园、动物园等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牵头单位:造林司、保护司分别负责
参与单位:科技司、国际司、湿地办
实施方案:
(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显著提升抵抗外来生物入侵能力。积极参与《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有关国际植物检疫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第三次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为基础,梳理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物种名单。建立和完善多机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从国(境)外首次引进林木种子、苗木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外来有害生物随林木种苗跨境传播。
(二)按照《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严防严控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一是完善立法,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增加专门条款,禁止随意放生并进行追责。二是强化科学评审和论证,健全和完善外来物种引进的风险评估制度和许可制度。三是建立物种引进和放生后的监测和应急反应制度。四是加强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强化部门协调,提高生物安全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