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可结合实际,按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聚、工作任务繁重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充分考虑儿科专业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工资水平,其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向一线人员尤其是全科医生倾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在绩效工资总量外作为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超量劳动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人员的激励机制,人员和运行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鼓励防治结合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落实对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以及适当的津贴,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增长机制和乡镇工作补贴,对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进一步倾斜。完善和提高援外医疗队员的待遇和保障。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医务人员可通过兼职兼薪获取报酬。鼓励和支持医学科技人员在创新实践中成就事业并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科研项目绩效、劳务费支出比例限制,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办法。
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通过多种方式改变或者缓解医务人员工作负荷大的状况。对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做好“人民好医生”评选宣传工作。严厉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涉医突发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评价使用机制。
建立健全符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改进卫生计生人才评价方式,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
完善职称晋升办法,增加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提高评审科学化水平,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畅通非公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渠道。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卫生专业人才,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职称外语不作为能力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评审标准,不断提高评审的专业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完善岗位设置,实行全员聘用。按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发挥公益作用及履行机构职责的要求,动态核定人员编制。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落实公立医院法人自主权,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直接管理,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改进完善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放宽条件,降低进入门槛,强化对艰苦边远地区政策倾斜。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
(四)顺畅人才流动渠道,创新流动配置机制。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卫生计生人才合理流动。通过推动城乡联动、县管乡用、乡村一体化、柔性引进等多种模式,创新人才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推进区域注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多点执业。顺畅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支持社会办医,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在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加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推进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组合、区域协同、方便群众的原则,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建立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轮流到基层服务。提高对口支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市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工作等政策和项目的精准性,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缺口和专业需求统筹安排。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保障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流动。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卫生计生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服务,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的卫生计生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卫生计生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规划。各级卫生计生机构要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建立人才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研究解决制约人才发展的具体问题,积极做好卫生计生人才工作。
(二)保障人才投入。
坚持人才投入优先保障,加大卫生计生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发挥人才项目的引导作用,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和多部门协同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方式和激励约束机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
遴选和树立一批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中涌现的优秀人才,强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融洽医患关系。完善法律法规,形成有利于卫生计生人才发展和工作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舆论环境以及“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监测评估。
坚持人才工作监测评估等督促落实机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宣传推广人才创新发展的典型经验,定期对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进行研判分析,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新措施,确保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持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