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全国税务稽查规范》
依规执行税务稽查标准 依法保障纳税人权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税务稽查改革的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从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管理、税务稽查综合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工作。
“税务稽查部门担负着贯彻实施税法的重要职责,稽查规范的实施,对促进税务部门公平、公正和廉洁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据税务总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范包括13大类94小类730项税务稽查事项,引用各类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19件,提示各类风险点307条,涉及税收执法文书及内部管理文书211种,实施该规范有利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范稽查执法风险,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该规范以指引税务稽查人员正确、规范、高效、安全执法为出发点,以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流程、管理为主线,以各流程岗位职责为基准,全面梳理稽查计划管理、案源管理、选案管理等稽查各环节的岗位职责、法律依据等,从业务流程到内部管理,从业务依据到风险提示,从事前准备到事后监控,形成了完整闭合的税务稽查工作流程。
——突出计划和案源管理,强化源头治理。突出稽查计划对案源管理的统领作用,明确各级税务稽查部门需要制订的稽查计划类型、步骤和程序、计划评估以及计划调整等事项。规范案源管理,切实提高案源质量,做到案源信息来源多渠道,实现全涵盖,并加强稽查引导,解决执法任性的问题。
——突出执法合法性和程序性,注重实务操作。严格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环节全面与《行政强制法》进行衔接,在检查环节紧扣《行政诉讼法》,在审理环节建立集体审议和集体审理机制,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突出系统监控和绩效考评,深化成果运用。将税务稽查工作与金税三期工程相关模块对接协调,在计划、案源(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环节设立执法疑点监控指标,对事前、事中的预警类指标实时进行提醒,对事后的任务类指标定期进行推送,强化过程监控和绩效考评,提高稽查办案工作质量。
——突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公平。该规范秉持“无计划不稽查”“无统筹不进户”的工作思路,强化稽查计划管理和案源管理,减少对正常经营户的不必要干扰。对税务检查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对处理标准进行统一,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国税、地税稽查执法一个标准、一把尺子,营造公正公平的税收执法环境。全面梳理了纳税人享有的各项权利,明确纳税人在整个税务稽查过程中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更加注重保障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20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我国税收征管体制还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必须加以改革完善。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引领、改革创新,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和深层次问题,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改革目标
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基本原则
——依法治税。以法治为引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征管法律制度,增强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便民办税。以纳税人为中心,坚持执法为民,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科学效能。以防范税收风险为导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加快税收征管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协同共治。以营造良好税收工作环境为重点,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
——有序推进。以加强顶层设计为前提,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相匹配,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切,统筹兼顾,稳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