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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全文)

2016-12-30 来源:卫计委网站

(五)流行季节疫苗接种建议

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行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

(六)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建议

对于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HIV感染状况分3种:(1)HIV感染儿童;(2)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3)HIV未感染儿童。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为HIV感染、是否出现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HIV感染母亲所生<18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行HIV抗体筛查,按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进行接种。

对不同HIV感染状况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建议见表1。

1. 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议

疫苗

HIV感染儿童

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

HIV未感染

儿童

有症状或

有免疫抑制

无症状和

无免疫抑制

有症状或

有免疫抑制

无症状

乙肝疫苗

卡介苗

×

×

暂缓接种

暂缓接种

脊灰灭活疫苗

脊灰减毒活疫苗

×

×

×

×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

×

×

麻腮风疫苗

×

×

乙脑灭活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

×

×

×

×

A群流脑多糖疫苗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

×

×

×

甲肝灭活疫苗

注: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确认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

1.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在出生后暂缓接种卡介苗,当确认儿童未感染HIV后再予以补种;当确认儿童HIV感染,不予接种卡介苗。

2.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或免疫抑制症状,不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如无艾滋病相关症状,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3.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白破疫苗等。

4.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除非已明确未感染HIV,否则不予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

5.非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前无需常规开展HIV筛查。如果有其它暴露风险,确诊为HIV感染的,后续疫苗接种按照表1中HIV感染儿童的接种建议。

(七)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

二、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

(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

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3剂次,其中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2剂在1月龄时接种,第3剂在6月龄时接种。

(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①重组(酵母)HepB每剂次 10μg,不论产妇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μg的HepB。②重组(CHO细胞)HepB每剂次10μg或20μg,HBsAg阴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10μg的HepB,HBsAg阳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20μg的HepB。

2.其他事项

(1)在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出生的医疗机构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未在医疗机构出生儿童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全程接种乙肝疫苗。

(2)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早产儿、低体重儿也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但在该早产儿或低体重儿满1月龄后,再按0、1、6月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免疫。

(3)HBsAg阴性的母亲所生新生儿也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

(4)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

(5)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在出生后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的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肌肉注射100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

(6)建议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第3剂乙肝疫苗1~2个月后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10mIU/ml,可按照0、1、6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剂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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