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后
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
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
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规划和项目,应优化调整规
划项目布局和选址,严格依法落实保护要求。加强规划实施
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五是优化工程设计减缓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要优化工程
设计,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和控制水利工程建设可
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水库工程要明确最小生态流量目标和调
度要求,满足下游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通过加强治污、截污
措施保护库区水源地水质安全;通过采取适宜的鱼类保护措
施等,保护珍稀鱼类等重要生态保护目标。引调水工程要满
足“三先三后”的要求,严格落实对调出区和调水沿线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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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保护措施;优化工程线路,避免或减缓工程建设对敏感保
护目标的影响。河道整治工程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需要,采取生态友好型的
工程方案、材料和施工工艺。灌区工程要加强农业节水和面
源污染控制,对退水采取生态净化处理等措施,减轻退水对
受纳河流的不利影响。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的水利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水利工
作的组织领导,把水利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逐
级落实推动的工作格局。地方各级发展改革、水行政、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具
体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
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地方
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落实好《规划》各项任务。
(二)落实目标责任
各地要根据国家“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总体部署和要
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好区域水利改革发展规划,把
《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
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区,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加强协调,
强化政策支撑,增强要素保障,严格落实防汛抗旱、饮水安
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等行政首长负责制,切
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对
《规划》确定水利改革发展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监
督,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
及时研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