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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全文)

2016-12-27 来源:国务院网站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重点工作

负责单位

 1

打造自主先进的技术体系,制定网络强国工程实施纲要,组织实施网络强国工程。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科技部、公安部、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战略性前沿技术超前布局,加强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基础研发和前沿布局,组织实施核心技术超越工程。

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中科院、工程院、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产业生态体系协同创新,统筹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市场应用、标准制定与网络安全各环节联动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体系创新工程。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科技部、公安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消除宽带网络接入“最后一公里”瓶颈,进一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建设陆海空天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国家网络空间基础设施统筹协调机制,加快空间互联网部署,组织实施陆海空天一体化信息网络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国防科工局牵头,公安部、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军队有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统筹建设综合基础设施,加快电网、铁路、公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家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合理规划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军队有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组织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宽带乡村和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强数据资源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互联网数据资源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发展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建立数据产权保护、数据开放、隐私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动数据资源应用,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组织实施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国家测绘地信局、中科院、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实施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建立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监管制度。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牵头,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密码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推进“互联网+”行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家能源局、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应用与推广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推进农业信息化,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程。

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流通”发展,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移动电商、社区电商、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等新型电商模式发展。

商务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培育发展新兴业态,组织实施信息经济创新发展工程。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统筹发展电子政务,建立国家电子政务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共建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快政协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打造“智慧检务”,加强国家电子文件管理。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区分轻重缓急分级分类持续推进打破信息壁垒和孤岛,采取授权使用等机制解决信息安全问题,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打通各部门信息系统,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十三五”时期在政府系统率先消除信息孤岛。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推进网上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重大和重要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国家应急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和公安大数据中心。

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司法部、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拓展民生服务渠道,创新民生服务供给模式,加快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建立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公平普惠的民生公共服务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民委、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建立健全网信军民融合机制,加快网信军民融合立法进程,实施军地网信人才融合发展计划。

中央网信办、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共享,组织实施网信军民深度融合工程。

中央网信办、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加快军民技术双向转化,有序推动军民重点实验室互相开放,发展军民一体信息产业。

中央网信办、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建立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组织实施信息化国际枢纽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牵头,外交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国防科工局、中科院、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鼓励和支持网信企业走出去,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合作,实施网信援外计划,加快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

中央网信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外交部、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健全企业走出去境外维权援助体系,完善领事保护机制,建立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外交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呼声,加强对网络安全环境的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使用网络。

公安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组织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

中央网信办牵头,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保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加强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建设网络可信体系,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证照服务体系。

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创新网络社会治理,组织实施网络文明建设工程。

中央网信办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公安部、文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深度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中央网信办、外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强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创建一流网络安全学院。

中央网信办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教育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

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牵头,中央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财政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密码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中央网信办牵头,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科技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7

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程。

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保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强化网络安全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实施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国家保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9

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专项,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平台,支持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整体提升安全防御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0

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超前部署行动,加快推进5G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加快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与融合,推动下一代互联网商用进程,超前布局未来网络。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中科院、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组织实施北斗系统建设应用行动,统筹推进北斗建设应用,加强北斗核心技术突破,加快北斗产业化进程,开拓卫星导航服务国际市场。

中央网信办、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测绘地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组织实施应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统筹规划全国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提升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物联网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组织实施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稳步实施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规范数据共享开放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4

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构建形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5

组织实施美丽中国信息化专项行动,加强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监管,创新区域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大力发展绿色智慧产业。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6

组织实施网络扶贫行动,实施网络覆盖工程、电商扶贫工程、网络扶智工程、扶贫信息服务工程、网络公益工程。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牵头,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旅游局、国家邮政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民委、司法部、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7

组织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智慧高效的城市治理,推动城际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安全可靠的运行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8

组织实施网上丝绸之路建设行动,推动网上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社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组织实施繁荣网络文化行动,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市场。

中央网信办、文化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0

组织实施在线教育普惠行动,促进在线教育发展,创新教育管理制度,缩小城乡学校数字鸿沟,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教育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1

组织实施健康中国信息服务行动,打造高效便捷的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全面推进面向全民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完善全球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决策系统,建立国际旅行健康网络,为出入境人员提供旅行健康安全保障服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旅游局、外交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2

加快信息化法律制度建设,优先推进电信、网络安全、密码、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数据权属、数据管理、网络社会管理等相关立法工作。

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3

推动信息化领域市场开放,健全并强化竞争性制度和政策,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逐步消除新技术新业务进入传统领域的壁垒,最大限度激发微观活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社科院、国家保密局、商务部、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4

创新监管制度,建立信息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完善电信和互联网等网信行业外资准入改革。

商务部、工商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5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企业信用信息依法公示、社会监督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建立网信领域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6

规范有序开展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产融结合创新试点,探索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深化创业板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研究特殊股权结构的境外上市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政策。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商总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7

完善金融服务,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新型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息通信类高新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信息化发展。

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8

完善产业投资基金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9

统筹现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技术试验验证,强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0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强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服务配套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1

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2

健全人才激励体制,建立适应网信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评价机制,建立信息化领域产权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社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63

加强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引进信息化人才,建立网信领域海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财政部、国家外专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64

加强高端智库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领域专家咨询制度,引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国家外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5

提升国民信息素养,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开展信息素养培养,加大重点行业工人职业信息技能培训力度,完善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开展农村信息素养知识宣讲和信息化人才下乡活动。

中央网信办牵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6

健全和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国家信息化标准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开展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7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制定融合领域关键环节的专利导航和方向建议清单,加快推进专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8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持续推进各领域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构建多层次的征信和支付体系。健全互联网领域信用体系,推动运用大数据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人民银行、工商总局、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9

建立信息化统计监测体系,完善信息化统计监测工作机制。

中央网信办、国家统计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0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全国信息化工作的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

中央网信办牵头,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1

有序推进实施,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优先行动。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2

规范试点示范,防止一哄而起、盲目跟风,避免重复建设。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3

完善考核评估,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化考核评估情况。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4

强化责任意识,建立信息化工作问责制度。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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