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专家团队动态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动态管理制度,完善专家遴选标准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家在卫生应急工作中的咨询作用。
完善物资技术储备。配合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目录和规模,以及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比例,建立健全物资轮储和调用制度,推动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物资综合协调和分类分级保障能力。针对卫生应急需求,加强科研创新和技术储备,推动核心关键技术、药物、试剂、装备等研发。
(八)注重培训演练和公众宣传实效。
提升培训演练工作质量。制订完善各级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工作计划,明确培训演练的内容、标准和方式,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教材、演练示范脚本库和案例库等,提高培训演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将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纳入医疗卫生技术类别人员执业、晋升、职称考试考核范围,提升医疗卫生人员对卫生应急的认知水平。本着培养急需、贴近实际、面向长远的原则,积极推进卫生应急学科建设,探索开展卫生应急学历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卫生应急专业(方向)科研和教学。规范以实战为基础的卫生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分层次、分专业、分类别的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
提高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深入开展卫生应急“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公众卫生应急素养和自救互救能力。针对各领域高危岗位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和各级各类学校等重点机构开展卫生应急基本知识、技能培训和教育。
(九)提高突发事件总结评估工作科学性。
改进突发事件总结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总结评估制度,明确总结评估时间、对象、形式和流程,强调对应急准备和保障、应急处置措施、事件危害和处置效果的评估;加强对事件基本情况等信息的调查核实和事件处置全过程痕迹管理。完善评估方法,采用资料查阅、人物访谈、统计分析等多种形式,研究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机制。完善评估报告内容,客观描述事件发生、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应对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应对措施的专业技术、应急管理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效果评价,科学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持续改进工作建议。
重点加强事中、事后和阶段性评估。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持续监测事件规模、性质、范围等方面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开展事后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定期对本地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阶段性评估,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化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本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既定工作目标,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不断提升卫生应急工作水平。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抓紧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本指导意见各项要求落地;要强化督导考核,加大指导力度,确保规范化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形成推进合力。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围绕规范化建设任务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军队和武警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工作衔接中的问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为卫生应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