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组织管理基础。
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健全相应的领导和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管理人员,并对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和单位、不同岗位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作出规定,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组织构架。
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平时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研究,谋划制订本辖区卫生应急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优先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专业机构和队伍的建设管理,合理设定考核的量化目标和指标,建立奖惩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和督促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理顺卫生应急平台体系运行管理。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队伍等各级各类卫生应急平台建设或升级改造中,强化顶层设计,逐步规范信息化软硬件建设标准;明确有效的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平台运行相关人、财、物管理制度和平台操作指南,制订完善应急值守、综合监测、风险评估、指挥调度、辅助决策、总结评估等工作流程,保障平台顺畅运转。
(二)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
健全几种形式的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认真研判本辖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相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和联动;密切与军队、武警的协作,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不断完善跨区域卫生应急管理协作布局,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建立毗邻地区不同层级的卫生应急协作机制,重点加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布局的区域协作。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建立健全不同层次协作机制,加强跨境突发事件应对、国际联合演练和宣传交流,提升国际化水平。
完善机制工作制度。根据不同事件应对需要,确定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工作思路和原则,明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信息通报、重大事项研究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则,确保机制有效运转。
明确机制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机制平时和应急状态下的工作内容、协作方式,着力加强事件防范处置、培训演练交流等合作,实现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应急措施联动,提升事件应对和处置效能。
(三)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预案编制工作。预案编制遵循“风险管理”和基于情景构建的理念,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发生风险和可能造成危害,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对措施、处置流程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提高预案可操作性。预案内容突出针对性,使不同层级和不同类别的预案内容各有侧重,省级预案体现指导性,市县级预案体现卫生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预案体现先期处置特点;单位和基层组织预案重点规范本单位组织应对行动,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完善预案评估和修订制度。通过实战、演练等方式,定期检验、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完善修订,实现预案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辅助决策等新技术,提高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预案数据库,推进预案数字化管理与应用。
(四)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管理。
完善监测报告系统。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在探索使用媒体监测、数据挖掘等工具的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信息报告制度;制订与本辖区自身实际需要相适应的监测方案,建立相关信息通报、交换和会商机制;针对发生可能性大或已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订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内容、频率、方式和报告规范;健全监测报告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的敏感性和应急响应的及时性。
推进风险评估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风险评估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根据需要可增加日常风险评估的频次;针对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后可能衍生、次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大型活动卫生保障等,组织开展公共卫生专题风险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