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完善社会保险服务。建立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
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平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彻底打破医
保的城乡二元分割。截至 2015 年末,全市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共 601.92 万人,其中非本市户籍 418.59 万人。健全城乡一体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从 2010 年起实行全市农保与职保统筹发展,依照
职保的制度框架建立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对包括
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本市户
籍居民的全覆盖,截至 2015 年末,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662.16
万人,其中非本市户籍 566.27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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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免费
向所有户籍及非户籍人口提供 11 类 43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截至 2015年,全市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856万份,合格率 91.59%。
积极增加医疗资源,全市设置医疗机构 2346 所,市民步行 15 分钟
可获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网点覆盖城乡。全
面放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全
市社会办医疗机构 1857 所,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 79.16%。
四是完善住房保障服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通过租赁
补贴、租金核减、房屋修葺、实物配租等多种保障方式解决全市城
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符合条件的外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的新就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放宽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门槛,将申请所需的工作年限由 6 年放宽到 5 年,将缴纳社保年限
由连续 6 年放宽到累计 5 年。针对松山湖(生态园)等产业园区发
展需要,2011 年开始在园区内集中建设公租房。截至 2015 年,松
山湖(生态园)累计开工建设 11948 套公租房,有力解决了在园区
内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五是完善就业培训服务。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服务一体化,
对异地务工人员不设任何就业门槛,营造公平、良好的就业环境。
探索在全市部分大中型企业(或工业园区)建设“幸福 e 站”,由
企业(或工业园区)提供办公场地和服务专员,面向企业内部员工
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协助员工办理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职业
培训补贴等公共服务。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和新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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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劳动
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激励员工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质量
和收入水平。
(三)建立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机制保障。东莞市积极建立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投融资机制和行政管理体
制,切实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提供支撑。
一是建立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建立起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基准的
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将镇街核定基本公共服务刚性支出超过税收分
成部分按不同档次由市财政分类全额进行补助,保证了镇街基本公
共服务的投入。将多项基本公共服务逐步纳入市镇财政的补助范围,
逐步承接原来由村(社区)负担的治安、环卫和行政经费,促进基
本公共服务在全市各村(社区)的均等化分配。按镇街分档设定市
镇分担比例,根据镇街不同发展水平设定不同的分担比例,有效统
一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
二是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出台了《关于建
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的意见》、《关于在公共服务
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大力推动
PPP 项目建设,统筹镇街(园区)的 35 个项目纳入市 PPP 项目储
备库,涉及投资总额 212.11 亿元。确定市轨道交通一号线等 5 个市
重点项目作为市首批 PPP 试点项目。着手组建“东莞市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 50 亿元,预计撬动 150 亿元社会
资金投入市基础设施领域的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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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创新行政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理顺权责关系,将市
直部门(公安、国土部门除外)的派驻机构下放给属地中心镇管理,
使其管理模式由以“条”管理为主向以“块”管理为主转变。推动
事权下放,将市一级部门代为行使的县级事权及其他权限下放给各
中心镇、市属园区行使,使各中心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达到
县一级政府的水平。调整财管体制,扩大基层财权,以 2015 年为
基期年,镇街(园区)参与分成税收增量部分,按比例分档返还。
二、主要成效
(一)人口结构逐渐优化。通过构建“1+3”政策体系,农业
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通道更为宽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大大
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通过人才入户和积分入户政策入户(含
随迁)共 49484 人。2015 年新修订的落户政策实施以来,落户人数
明显增加。2016 年 1—9 月,全市通过人才入户和积分入户政策入
户(含随迁)共 33655 人,比 2015 年全年的 17865 人增加近一倍。
按照这个趋势,户籍人口比重将加快上升,人口学历结构、劳动力
结构等也逐步得到优化。
(二)外来人口归属感不断增强。随着教育、社保、医疗、就
业、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水平的提高,逐步建立基本公
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东莞的城市包容性提高,外来人
口的归属感大为增强,外来人口在组织归属、政治参与、公共服务、
文化认同和社会活动等方面已逐步融入东莞。目前,东莞异地务工
人员中已分别有 1 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省党代表和省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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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人当选市党代表,5 人担任市政协委员。
(三)转型升级成效显著。通过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东莞农业
转移人口劳动技能和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就业能力不断增强,
技能人才队伍日趋稳定,为东莞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来,东莞大力实施“机器换人”行动、智能
制造示范工程,2016 年 1—9 月,全市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
完成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 16%和 18.6%,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
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新兴产业逐步挑起大梁,转型升级取得明
显成效。
(四)中小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通过探索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
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机制,推动事权下放,城市重大基础设
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功能得到提升,行政效能大大提高,发展活
力明显增强。比如,虎门镇、长安镇等结合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工作,加快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工程和产城融合工程,2015 年,两镇
GDP 分别完成 447 亿元和 400.5 亿元,分列全市第一、二名,先后
建成万达广场、万科中心等城市综合体,推进中国电子产业园、万
科云城等产城融合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创新创业服务配套和生
活功能配套设施建设,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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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案例
近年来,石家庄市重点围绕改革户籍制度、落实居住证制度、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等工作,积极探索,大胆
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加快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