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合作
结合经济全球化及国际能源转型趋势,充分发挥我国可
再生能源产业比较优势,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可
再生能源产业链全面国际化发展,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
国际竞争水平,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能源转型。
1、加强对话,搭建国际合作交流服务平台。继续加强
与重要国际组织及国家间的政策对话和技术合作,充分掌握
国际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整合已有的多边和双边合作机
制,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合作服务和能力建设平台,提
供政策对接、规划引领、技术交流、融资互动、风险预警、
品牌建设、经验分享等全方位信息和对接服务,有效支撑我
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2、合理布局,参与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紧密结合“一
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规划和建设需求,巩固和深耕传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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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培养和开拓新兴市场,适时启动一批标志性合作项目,
带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咨询、设计、承包、装备、运营等企
业共同走出去,形成我国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国际化发展的
良好局面。
3、提升水平,参与国际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和相
关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领先领域主导制
修订一批国际标准,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技术水平。
加大与主要可再生能源市场开展技术标准的交流合作与互
认力度,积极运用国际多边互认机制,深度参与国际电工委
员会可再生能源认证互认体系(IECRE)合格评定标准、规
则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提升我国在国际认证、认可、检测
等领域的话语权。
4、发挥优势,推动全球能源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我国
各类援外合作机制的支持条件,共享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应用
领域的政策规划和技术开发经验,为参与全球能源转型的国
家,特别是经济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
政策规划等帮助和支持。 五、优化资源配置
充分利用规划、在建和已建输电通道,在科学论证送端
电网调峰能力、受端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的基础上,尽
量提高输送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结合大气污染防
治,促进京津冀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有序推动可
再生能源跨省消纳。发挥水电、光热等可再生能源调节能力,
促进水电、风电、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和联合
外送。
(一)有序推进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借助已建的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加快新疆哈密、宁夏
宁东等地区配套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确保 2020 年前可
再生能源项目全部并网发电。结合在建输电通道的建设进
度,有序推进甘肃酒泉、内蒙古、山西、新疆准东等可再生
能源项目建设,有效扩大消纳范围,最大限度的提高外送可
再生能源电量比重。
专栏 5 利用规划、在建和已建输电通道外送可再生能源
——已建输电通道:哈密-郑州±800 千伏直流、宁夏-山东±660 千伏直流、
高岭背靠背等。
——规划和在建输电通道:锡盟-山东 1000 千伏交流、锡盟-江苏±800 千
伏直流、蒙西-天津南 1000 千伏交流、上海庙-山东±800 千伏直流、晋北-江苏
±800 千伏直流、宁东-浙江±800 千伏直流、酒泉-湖南±800 千伏直流、扎鲁
特-山东±800 千伏直流等。 (二)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
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结合“绿
色奥运”、“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等,积极推进河北张家
口、承德等地区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研究论证并适时推动
内蒙古乌兰察布、赤峰等地区可再生能源基地规划建设,加
强配套输电通道的规划建设,提高京津冀地区电网协同消纳
新能源能力,推广普及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实现清洁能源
电能替代,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费中的
比重。
专栏 6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深入贯彻“低碳奥运”理念,落实张家口
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划,推进张家口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
和应用,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构建多元化和智
能化的能源系统。
——承德风电基地三期项目:适时推进承德风电基地三期项目建设,在京
津冀地区统筹消纳。
——乌兰察布风电基地:根据市场需求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华北电网区域
内消纳方案论证。
——赤峰风电基地:根据市场需求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华北电网区域内消
纳方案论证。 (三)开展水风光互补基地示范
利用水风光发电出力的互补特性,在不增加弃水的前提
下,在西南和西北等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借助水电站外送
通道和灵活调节能力,建设配套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协
同推进水风光互补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四川省凉山州风
水互补基地、雅砻江水风光互补基地、金沙江水风光互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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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贵州省乌江和北盘江流域风水联合运行、青海海南州水
风光互补基地等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专栏 7 水风光互补示范基地
——四川省凉山州风电基地:在四川省内消纳利用。
——雅砻江水风光互补基地:通过锦屏-江苏等特高压直流实现水风光联合
外送和跨区消纳。
——金沙江水风光互补基地:通过溪洛渡-浙江特高压直流、向家坝-上海
特高压直流、溪洛渡-广东直流等实现水风光联合外送和跨区消纳。
——贵州省乌江和北盘江风水互补基地:在贵州省内消纳利用。
——青海海南州水风光互补基地:结合受端电力市场情况,推进水电、风
电、光伏、光热联合外送方案论证。 (四)论证风光热综合新能源基地规划
在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地区,统筹考虑送端地区风电、
光伏、光热、抽水蓄能等各类资源互补调节能力,研究规划
新增外送输电通道,统筹送端资源和受端市场,充分发挥受
端调节作用,实现高品质新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
置。研究探索内蒙古阿拉善盟、青海海西州、甘肃金昌武威
等地区以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的外送方案。
专栏 8 风光热综合新能源基地
——内蒙古阿拉善盟:推进风电、光伏、光热、抽蓄联合运行机制、方式
等研究,结合受端电力市场情况,适时探索启动联合外送方案论证。
——青海海西州:推进风电、光伏、光热、抽蓄联合运行机制、方式等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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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结合受端电力市场情况,适时探索启动联合外送方案论证。 六、创新发展方式
结合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体制改革,选择适宜地区开展
各类可再生能源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集成技术应用、规模
化发展路径及商业运营模式,为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
替代化石能源消费打下坚实基础。
(一)可再生能源供热示范工程
按照“优先利用、经济高效、多能互补、综合集成”的
原则,开展规模化应用的可再生能源供热示范工程。在城镇
规划建设过程中,做好区域能源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的衔
接,树立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将可再生能源供热作
为区域能源规划的重要内容。推进建筑领域、工业领域可再
生能源供热,启动生物质替代城镇燃料工程,加快供热领域
各类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统筹规划建设和改造热
力供应的基础设施,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优化设计供
热管网,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互补、梯级利用的
综合热能供应体系。到 2020 年,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
用燃料总计可替代化石能源约 1.5 亿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