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健康资讯 » 热点专题

关于开展全国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2016-12-07 来源:卫计委网站

四是严格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对于村民的个人缴费、享受待遇情况要在县、乡、村三级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及时纠正公开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开展新农合民主监督。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完善举报、投诉等制度,建立信访核查、反馈机制。强化审计、媒体、信访等外部监督,使新农合基金真正运行在阳光下。 
(二)抽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联合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于年底前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重点对部分省(区)进行抽查。 
三、专项督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新农合基金监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省(区)务必高度重视,在12月15日前完成省内自查工作,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报告,并填写《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总结表》(见附件)一并报我委。我委将于12月15日开始现场抽查工作,抽查的省份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总结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

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总结表

内容

项目

个数或

人数

违规/追缴资金(元)

活动开展情况

省级是否统一部署:1.2.

 

开展县(市、区)数

 

开展地区比例(%

 

发现问题情况

发现问题涉及县(市、区)

   

其中:违规经办机构

   

违规医疗机构

   

违规参合农民

   

处理情况

处理医疗机构

 

处理人员数

 

其中:管理经办机构人员

 

医护人员

 

参合农民

 

其中:行政处理

 

刑事处理

 

追缴资金额

 

整改措施

通报批评(起)

 

开展培训(人次)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项)

 

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件)

 

其他(请注明)

 

填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