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激活农村发展活力为目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保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强化农产品加工业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要素集聚优化,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产业交叉融合互动发展,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为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激发融合活力。把创新作为引领产业融合发展的第一动力,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树立“大食物、大农业、大资源、大生态”观念,深入开展产业融合理论创新;大力发展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逐步推进产业融合制度创新;积极应用互联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现代技术,切实加大产业融合科技创新。
2.坚持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把协调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着力推进产业交叉融合。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的作用,推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拓宽发展空间,促进城乡、区域、产业间的协调发展。
3.坚持绿色生态,促进持续发展。把绿色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遵循,着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通过绿色加工、综合利用,实现节能降耗、环境友好,形成“资源—加工—产品—资源”模式,发展营养安全、绿色生态、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食品产业;遵循生产生活生态并重,发展培育新业态;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推动形成产业融合的绿色发展方式。
4.坚持开放合作,拓展融合空间。把开放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着力推动产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涉农企业参与双向开放,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搭建区域间、国际间投资贸易合作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产品、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5.坚持利益共享,增进人民福祉。把共享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本质要求,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产业发展为增进人民福祉服务,拓展产业功能,通过支持政策与带动农民分享利益挂钩,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发展农民共享产业,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使农民有体面的就业,有尊严的生活,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更加稳定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生产结构更加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产业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经济指标比较协调、企业效益有所上升、产业逐步迈向中高端水平,带动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促进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用持续增强。
——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质量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到2020年,力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6万亿元,年均增长6%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8%左右,其中粮食、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分别达到88%、23%、13%、17%、38%;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达到50%,专用原料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更加活跃。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互联网+”对产业融合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拓展农业多功能取得新进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更加活跃。到2020年,力争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达到550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9.5%左右;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达到80%;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40%左右;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到7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接待游客突破33亿人次。
——产业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产加销衔接更加紧密,产业融合深度显著提升,产业链更加完整,价值链明显提升。产业融合主体明显增加,农村资源要素充分激活,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更加多元,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增值收益不断增加。城乡之间要素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改善,产业融合体系更加健全,培育形成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
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 |
|
农产品加工业 |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万亿元) |
19.4 |
26 |
6% |
|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1 |
2.2∶1 |
2.4∶1 |
[0.2] |
||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
总体 |
65 |
68 |
[3] |
|
其中:粮食 |
85 |
88 |
[3] |
||
水果 |
20 |
23 |
[3] |
||
蔬菜 |
10 |
13 |
[3] |
||
肉类 |
16 |
17 |
[1] |
||
水产品 |
35 |
38 |
[3] |
||
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2(%) |
25 |
50 |
[25] |
||
新业态 |
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亿元) |
4300 |
5500 |
9.5% |
|
加工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3(%) |
50 |
80 |
[30] |
||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亿元) |
1500 |
8000 |
40% |
||
休闲农业年接待旅游人次(亿人次) |
22 |
33 |
8.4% |
||
休闲农业年营业收入(亿元) |
4400 |
7000 |
10% |
注:[]为五年累计增加数。
1.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其中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以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为基础计算。
2.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拥有自建基地的企业数量/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量。
3.加工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数量/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