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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党委宣传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安排,协调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文明家庭创建,推动家庭婚育文化建设。
教育部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课程和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了解我国的人口国情,普及青春期健康教育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健能力,提高青少年的家庭责任感,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民政部门:为开展婚前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宣传教育提供便利。在民生工程、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和社区建设中,开展家庭婚育文化建设,发展社会福利,提供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做好老年人服务和养老保障工作。
文化部门:引导、鼓励创作以婚育新风为主题的群众文艺作品,充分发挥文艺团体、公益性文化单位以及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和普及家庭婚育文化知识。
卫生计生部门:制定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五阶段工作方案,细化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家庭婚育文化建设,落实活动项目,组织单位开展工作。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妇幼保健和性别平等的宣传教育、咨询与技术服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鼓励制作出版以婚育新风为主题的电影、电视剧、专题片、科普片、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文化产品和宣传品,并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点宣传,防止负面炒作。加大新家庭文化屋的普及和推广力度。
工会: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工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工会报刊、网站和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等工会文化设施的作用,在青年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中积极倡导婚育新风。
共青团:号召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引导广大青年适龄结婚,婚事简办;适龄生育,按政策生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妇联:倡导妇女适龄婚育,反对早婚早育。结合基层妇女工作,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
计生协会:动员协会会员和群众广泛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5•29会员活动日”、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生育关怀行动、少数民族生殖健康促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等工作相结合,围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帮扶计生家庭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服务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生育观念,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意识,依法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