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
1.推动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
支持流通企业加强信息化改造,推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创新和应用。鼓励流通企业应用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自动化配送等现代管理技术,提高采购、仓储、运输、订单等环节管理水平。鼓励流通企业与供应商、信息服务商加强合作,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有机融合。
2.扩大商务领域大数据应用
整合资源,构建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促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利用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推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机构开放数据资源,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参与数据采集,建立政府与社会紧密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机制,形成全面系统的内贸流通综合数据平台。加强大数据在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中的应用,提高市场调控和公共信息服务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
3.加快发展智慧流通
鼓励流通企业应用射频识别、传感器、卫星导航、智能投递等现代技术,建立智慧化仓储管理系统,发展自动化物流仓储中心;推动物流园区、仓储中心、配送中心建立智慧化物流分拨调配系统,加强人员、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信息有效匹配,促进智慧物流发展。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支持城市商圈智能化改造,促进商圈内不同经营模式和业态优势互补、信息互联互通,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
专栏3 流通信息化建设工程 |
智慧商业计划。加快新型信息技术在商业领域应用,推动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鼓励各地基于信息技术培育一批多功能、多业态智慧商业街区,构建一批线上线下互动、在全国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体验式智慧商圈。 商务大数据应用。建立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推进各地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部门、区域间商务数据交换制度化,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引导流通企业整合和开放数据,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改进市场运行监测和风险预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供需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