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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全文)

2016-11-16 来源:省公路局办公室
点击下载全文: 交运发〔2016〕184号 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doc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供销合作总社 国家邮政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商务厅(局),供销合作社,邮政管理局,扶贫办(局):
    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是加快城乡统筹协调、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精准扶贫脱贫的迫切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相关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引领和支撑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城乡交通运输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属性,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对于农村客运(含渡运)、农村通邮、城市公交(含城市轮渡)等公共服务领域,要加强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以人为本、优化供给。立足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方便出行、安全第一、服务优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异,全面满足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统筹城乡、区域之间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城乡交通运输服务的一体化建设。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与供销、旅游、电商等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特点分类指导,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不同类型、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模式及实施途径。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结构优化并有效衔接,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公众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增强,更好地满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要目标是实现“八个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符合要求比例达到100%;中心城市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500人以上岛屿通航比例达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邮比例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快递比例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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