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促进电子商务合作
(1)使用可信的数字化手段促进电子商务跨境贸易便利化,如,无纸化通关、电子交易单据、数字认证的互认、电子支付和网上支付等。同时,加强合作,防止市场准入壁垒和其他壁垒。应关注税收的相关问题,譬如,确保有效地支付国际电子商务税收,尤其考虑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问题。加强在国际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测度和数字经济对宏观经济影响的研究。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发展争端解决方式,确保为消费者提供与电子商务特点相适应的多种选择,这些选择应在本国法律法规框架下,并与该成员的国际法律义务保持一致。
(3)通过确保尊重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树立用户信心,这是影响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10. 提高数字包容性
(1)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和技术手段来缩小数字鸿沟,包括各国之间和各国之内的数字鸿沟,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各地区和各群体之间,包括男性和女性之间的数字鸿沟,推动普遍接入,包括为所有人提供均等的数字机会开放式接入互联网。提高最贫困地区居民,特别是20%的最贫困居民,以及人口密度低的地区居民的宽带接入,努力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普遍和可负担得起的互联网接入。重申确保按照《连通2020目标议程》,实现在2020年前新增的15亿人能够联网,并享用有意义的互联网接入的目标。
(2)促进数字技术在中小学教育中的使用,以及在非正式教育中的使用,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和其他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中的使用,以缩小不同收入水平间的差距,推动适应数字经济的劳动力的发展。努力确保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可以在教室中合法接入教育内容,并且有宽带连接和数字化工具。
(3)促进食品配送、教育、卫生、补贴分配和治理等带来社会福利的数字技术的发展。
(4)认识到数字经济可能带来技能短缺、技能不匹配方面的风险和挑战,以及逐步上升的对待因技能缺乏所导致的落后群体的不平等,因此,通过学术机构和技术学校、图书馆、企业和社区组织之间开展合作,推广数字技术和更具竞争力的劳动力非常重要。提高公众的数字技能,包括青年和老年人,女性和男性,残疾人,文盲和弱势群体,以及低收入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民众,帮助他们参与数字经济,释放数字经济在创造高质量就业、提供体面的工作、促进收入增长和福利提升方面的潜力。加强劳动者权利保护方面的合作。
11.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1)通过政策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使用信息通信技术进行创新、提高竞争力、开辟新的市场分销渠道。
(2)推动以可负担的价格为中小微企业运营提供所需的数字基础设施。
(3)鼓励中小微企业为公共部门提供信息通信产品和服务,融入全球价值链。
(4)鼓励参与“全球企业注册倡议”等工作,创造透明简捷的商业注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