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化权利
实施《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提升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保障水平。
——加快推进公共图书馆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立法。修订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基层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文化建设帮扶力度。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强文化产品、惠民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对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促进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业态创新,大力发展创意文化产业。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
——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对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大遗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建设,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和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实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振兴传统工艺。实施中华典籍整理工程。
——全面实施全民阅读工程。
——加强互联网与网络文化建设。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提供10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大中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兆比特每秒以上灵活选择;98%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有条件地区提供1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半数以上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兆比特每秒以上灵活选择。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支持传统出版资源加快数字化转化,提高知识服务能力,鼓励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
(八)环境权利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等配套制度。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立法规划项目进程。
——坚持不懈治理大气污染。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以上城市浓度下降18%,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5%。
——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大水源地污染治理和流域水污染防治,筛选七大流域优控污染物清单。到2020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超过70%,劣Ⅴ类水体比例小于5%,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10%。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完成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区域、有色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推进核设施安全改进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加强海岸带保护与修复,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实施陆源污染物达标排海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建立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加强海洋生态珍稀物种保护。实施海洋督查制度。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到202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5%,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
——推进生态建设。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推动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以上,湿地保有量稳定在8亿亩,自然保护地占国有面积稳定在17%以上,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7万平方公里,国家森林城市达到200个,全国80%以上的行政村居民点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防范动植物疫情疫病跨境传播和外来物种入侵。
——完善环境监察体制机制。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