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联动首入报告业内建言修改法律限制
在去年被监管层面多次提及之后,“启动投贷联动试点”首次被写入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是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一项重要举措,银监会对此也非常重视。下一步,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机制去运作,在投和贷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风险对冲。
实际上,去年3月,国务院就发布文件提出,要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投贷联动”业务,明确“完善商业银行相关法律;5月8日,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表示,银监会正在研究”投贷联动“机制,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探索建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事业部;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创新”投贷联动等融资方式支持创新企业。
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与《贷款通则》等均对银行投资PE等业务存在限制。
根据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贷款通则》第20条则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
对此,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今年提交提案,建议修改现行相关法规,允许商业银行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等,为投贷联动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6月11日,监管对私募基金业务开闸,5个月内共17家商业银行申请备案私募牌照获批,但12月中下旬又突然被叫停。一些人士认为,这对开展“投贷联动”试点不利。
郭田勇则表示,不一定要银行直接投或修改法律法规才能开展“投贷联动”业务,银行可通过基金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以及成立相关事业部等方法展开。
从“促进”到“规范”互联网金融“变奏”
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金融再次被提及。与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及“促进”不同,此次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提法是要“规范发展”。
在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看来,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问题也不少;而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渐明晰,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规范、合规的发展会是贯穿2016年的主题。
报告在“2016年重点工作部分”称,加快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加强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而在2015年的政府报告中,则是要“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个提法和去年“十三五”的说法一脉相称,“规范”是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工作的重点,也意味着行业的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提上日程。
过去两年,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其中的P2P网贷增速更是惊人。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不断暴露出各种问题。
“决策层做出这样的决策,一方面是因为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活力,对消费的带动作用,以及在普惠金融上价值;同时行业爆发的一系列风险事件,也引起了监管和决策层对行业风险的重点关注。”拍拍贷CEO张俊认为,过去两年,互联网金融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核心就是风控,这是行业长久健康发展的根本。
张俊认为,规范发展的提出,也意味着行业内企业将面临从无门槛到有监管、合规要求的门槛的转变,不具备相应能力的平台将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