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将研究制定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制度,二是水权流转制度。对于后者,由水利部牵头的国家级的水权交易所正在按程序报批,将于今年年内成立。据了解,这家已筹备了近三年的机构,其业务框架包括水权流转、相关工程与设备招投标、相关企业产权与实物交易、水权评估、水权金融等内容。
记者在北方多个试点地区采访了解到,由于近几年来连续干旱,致使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水资源已成为制约区域发展的瓶颈。过去的水费仅收取动力费,主要以“电费”的形式收取,加上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收费价格差异波动较大,农业灌溉水利用率低,水资源浪费现象比较明显。
“以前取水的电价在0.58至1.20元/度之间,自从今年6月开始执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用水价格主要是根据区县实际情况确定。”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农田水利与水土保持科科长于占成向记者介绍称,政府会根据用水标准,明确各用水户的年度水量指标。
当实际用水量超过限额时单位水价会增加,目前来看超额部分的价格在1.58元/亩地左右。
“换言之,改革后的水价比起原来是翻倍了。”有基层人士分析表示,但是这不代表农民要付出更多的代价,甚至相当一部分的农民还减少了水费支出,因为市区两级财政对没有超过限额的用水户还提供补贴,以鼓励农民节水。据了解,目前财政向房山区11个试点村提供了100万元的补贴资金,用水户没有超过限额的,每节约1立方水按照一元钱的标准进行补贴。
于占成表示,通过上述阶梯价格和补贴机制,调动了群众节水的积极性,虽然目前试点时间较短还没有统计水价改革对节水产生的具体影响,但房山区已经确定了明年开始整区推广这项改革,要用三年时间逐村建立农业用水“统收费、节有奖”的制度,市和区县有关部门对制度建设情况逐村进行验收。
记者在河北省一些地下水超采比较严重的地区采访发现,目前部分地区也在积极采用农业阶梯水价机制控制用水量,各地在方向一致的政策下,具体措施因地制宜,配合不同的工程模式。
河北省海兴县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业县,主要粮食作物是小麦、玉米、高粱,该县地表水资源比较匮乏,所以长期开采深层水为农业灌溉。2014年以来,该县投入了逾8000万元资金对地下水超采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提高农业节水技术、建立扬水站引用外来水等方式实现水源从地下到地上的转变。而为了配合这些投入,当地政府也决定改革水价调节机制,希望通过价格杠杆促使农业灌溉节约用水。
据海兴县副县长段勇介绍,该县于今年4月份开始实施农业阶梯水价改革,将地表水供水价格分为水权内、定额内和超定额三档水价,具体价格分别为0.35元/立方米、0.64元/立方米,和0.84元/立方米,深层地下水供水价格定为0.95元/立方米。海兴县高湾镇东南村村民霍广雨介绍,实施农业水价改革前农业灌溉的水费为每亩70至80元,比现在贵了一倍多不说,关键是地下水有时还采不出来,水质也不达标,所以村民们非常支持这项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海兴县在实施农业水价改革之前,还建立了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通过发放水权证、使用证将县域内可持续使用的水量分配给用水单位和个人,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邯郸市成安县,该县将农业用水按耕地面积确权到各用水户,做到水随地走,分水到户。而这样做的目的,据段勇介绍,是为未来进行水权交易打下基础。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已完成接近三分之一的水权确权,在实行价格改革的地区,都在积极准备建立水权交易市场,用水户可以将定额内省下来的水权交易出去,以增加财产性收入,也能最大限度提高用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