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求意见稿,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将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奶粉管理被提高到药品级别。配方注册制规定,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每个企业注册配方数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此外,进一步明确了奶粉的标签标识规范,如使用进口原料须标真实产地、羊奶粉要标注羊乳所占的比例等。“史上最严”奶粉新政的用意在于,卡死企业多品牌、价格战战略,遏制“同配方不同价”、以添加“微量元素”之名行提价之实的市场乱象,从而达到改善市场竞争环境的目的。
结合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的现实语境,不难理解,这次奶粉新政更主要的目的是树立国产奶制品的良好形象,重振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心。那么,又一次“史上最严”能真正彻底堵住奶粉的安全漏洞吗?对于消费者来说,安全是他们对乳粉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关注标的。
其实,这些年为了管好一罐奶粉的安全,各个层面做了不少工作,也推出了不少“史上最严”。比如,早在2010年,我国就批准公布了与国际标准完全一致的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13年12月,我国发布被称作“史上最严”审查细则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并按照细则要求,于去年如期完成了“史上最严”的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这还不包括其他各项大清理行动、严禁贴牌生产等多项禁令。
但遗憾的是,虽有各种“史上最严”的规则和政策,我国奶粉市场依旧未能完全摆脱尴尬的窘境,洋品牌攻城略地之势未减,市场信任依旧行进在漫漫重建路上。尽管制度篱笆越扎越紧,但依旧有一些奶粉生产企业不爱惜就要建立起的良好形象,一边抱怨“抽检要把人抽到死”,一边偷工减料,上下其手,浑水摸鱼。因此,对每一次“史上最严”都抱有美好期待的人们不止一次被奶粉丑闻“打脸”,一再丧失对国产奶粉的信心。
由此可见,在这个“后三聚氰胺时代”,单纯寄希望于修改法律法规来破解困局可能并不现实。如果没有“史上最严”执法做标配,没有制度的刚性力量做托举,没有执法者的敬畏心和责任感,光有写在纸上的“史上最严”,消费者也只能是“呵呵”而已。殚精竭虑设计的顶层设计和操作规范,需要监管部门不变形、系统全链条式地严格执行,将奶粉安全纳入其日常化的工作任务之中,对问题奶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践踏法律和生命的黑心企业始终保持“零容忍”。
说回此次的最严奶粉新政,新政势必引发行业洗牌,部分乳粉品牌将得以保留,但这并不意味着保留的品牌乳粉就不再有质量安全之虞。确保奶粉安全,还是绕不开对“史上最严”审查细则的执法和问责,将“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所构建的最严格各方法律责任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