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过媒体向公众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公布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部署;二是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消费食品;三是发布严厉打击制售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告,公布违法制售有害食品药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举报意识;四是在出租车广告屏、公交站宣传牌、户外广告牌等,宣传举报“四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均有可能获得 50 万元奖励的举报机制和 12331 投诉举报电话;五是中秋前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集中曝光一批制售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力量;六是节日前和节日期间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发送“几必须、几不准”提示短信,提醒要按规范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七是对食品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展节前警示性行政约谈,对重点行业进行集体约谈;八是开展专项检查,突出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以月饼、糕点、食用油、白酒、肉制品、蔬菜、水果、水干产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餐饮食品和“三无”食品、“五毛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旅游景区、繁华商业街区及机场、港口、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九是加强对学校食堂、旅游团队餐饮接待单位、食品批发市场、冻库、集贸市场、超市、大排档以及3年内发生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生产过不合格产品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和隐患;十是加大食品抽样检测频次,安排食品安全流动检测车每天到农贸市场、超市进行巡回检测,定时、定品种进行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