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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京召开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座谈会

2015-06-08 来源:国家食药总局

 2015年6月3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座谈会在京召开。34个国家级食品相关行业组织代表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同志,以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组专家代表参加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滕佳材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专题讲座。

  参会代表一致认为,《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过程民主、科学、高效。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融合了社会各方的智慧与力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举措。

  滕佳材结合会议主题,就《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背景、过程、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做了专题介绍。他谈到,修订过程落实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成果,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他重点对完善社会共治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法律要求等内容作了深入解读。

  座谈会就行业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和风险交流工作如何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研讨。会议认为,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过程中,应该着力细化《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内容;新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应该面对社会各个层面有针对性的开展;鉴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应该更加明确风险交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滕佳材对行业组织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行业组织以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和行业内奖惩机制,并结合各自特点分类做好新法的教育培训工作。他特别提出,希望消费者组织落实新法要求,加强对侵害消费者行为的监督,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滕佳材还对专家与检验机构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表示感谢,希望下一步共同推进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为形成社会良好氛围贡献力量。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食监一司、食监二司、食监三司和稽查局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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