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行业组织要进一步树立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的同时,重视培育行业内珍视商誉、重视民意的发展理念和认识水平,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磋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消除不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不合理行规,引导业内相关企业营造便于消费、利于消费、扩大消费的市场环境,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培育和保护好消费市场增长点。
第三,吁请政府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确保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推动农村全面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破解制约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营造更加注重民生、注重消费维权的市场环境;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者的实际购买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消费者满意指数。
第四,希望广大新闻媒体进一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国计民生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全社会大力传播消费与民生的有关知识,反映广大消费者意见和愿望。同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深入到消费维权工作实践中去,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各方面关注的消费领域民生问题及时妥善得到解决,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引导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第五,希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增强责任意识,将自身消费与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监督促进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有鲜明价值导向的“选择消费”和“货币选票”,支持和鼓励符合国家标准及产业政策的行业企业,发挥消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原动力。同时,还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理合法理性表达维权诉求,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管理和法律框架体系内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好消费环境。
四、消协组织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的主要工作安排
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2011年各级消协组织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民生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
二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中国消费者协会设计印制年主题宣传画和有关宣传材料,组织各地消协广泛张贴,扩大宣传效果;
三是要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扩大居民消费,引导和加快居民消费结构优化与升级转型,实现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的和谐统一,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四是要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是要高度重视解决群众意见集中、事关消费领域民生重大问题的突出矛盾,完善基层消费者投诉网络,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优势,深化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新闻媒介、行业协会的协作,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推动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更好地适应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的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