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方面,任何国家都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即便是在欧美国家,政府和社会也是在一次次食品安全问题曝光后,不断完善立法,不断加强执法,让问题食品和不法商人无路可逃。
美国
“食品仓库里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坏了的猪肉被搓上苏打粉去除酸臭味,毒死的老鼠被一同铲进香肠搅拌机……”这是美国作家厄普顿·辛克莱的纪实小说《屠场》描写的20世纪初美国食品工厂的真实场景。此书一出,立刻激起了民众的愤慨,《纯净食品与药物法》才应运而生。
美国现在复杂、详尽的各种食品安全法规,也是在经历了许多食品安全事故后才得以陆续制定。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震慑作用很大。“狠”——美国惩罚性赔偿不动则已,一动雷霆万钧。百万美元级的赔偿是家常便饭,成千上亿美元的判罚也不鲜见,一定要罚到被告永生难忘为止。“稳”——惩罚性赔偿制度执行得非常稳健,详尽齐备的操作标准使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判处及金额多寡都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因人而异的波动。
此外,为保障人们在外就餐的安全卫生,美国健康部门每半年就会对餐厅实行一次卫生评级检查。美国几乎所有的餐厅门口都贴着A、B、C、D的醒目评级标识。部门官员随时可能身着便衣检查餐馆卫生。不合格者,餐馆必须马上停业整顿一至两周。如果餐馆拒不执行要求,将被罚款,三次不执行即吊销执照。
法国
近些年来,疯牛病、二噁英污染、禽流感、口蹄疫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不断涌现,造成社会恐慌,促使法国更加注重食品监管。
法国政府中负责食品安全的主要有农业部下属的食品总局,以及经济部下属的竞争消费打击舞弊总局。每年年末到次年年初,法国政府会在全国实施卫生监察行动,近4000名检查员参与检查。监察对象主要包括美食集市在内的各类餐饮场所,被查出卫生情况不合格的餐厅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彻底关闭。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检查员有舞弊或失职行为,当地相关负责人也将受到行政或司法追究。
英国
英国《食品安全法》十分严厉,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000英镑罚款或3个月以内监禁。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受损的,情节和后果十分严重的,当局会对违法者处以无上限罚款或2年监禁。2006年,英国一家餐馆因为一位顾客就餐后出现过敏等不适症状而被罚45万英镑,最终因无力负担巨额罚金而宣布倒闭。
此外,成立于2000年的英国食品标准局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直接向议会负责,对生产、加工、包装和销售整个食品产业链条提供监督指导。而在餐厅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上,食品卫生监督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由食品标准局培训,并有权对问题餐厅发出警告甚至要求其停业整顿直至达标为止。
韩国
在韩国,凡卖有毒食品者10年内禁止营业。政府设立举报电话,任何人都可以向政府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一旦被证实,举报人可以获得高额奖金。韩国政府还将制售有害食品行为定为“保健犯罪”,并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还另以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