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近日,嘉兴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制定并下发了《嘉兴市食品药品重大案件办理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设立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经费,用于奖励办案有功人员。
《办法》规定,办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案情重大,社会影响大、上级督办以及其它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的人员将受到奖励。具体包括:国家局督办或表彰的案件;省局督办或表彰的案件;入选本年度全省十大典型案件的案件;入选本年度全市十大典型案件的案件。
近年来,市局稽查支队秉承高效务实的理念,紧紧围绕案件办理一条主线,2013年市局支队办理的2起案件入选全省保健食品餐饮服务领域十大典型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市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出台本《办法》,目的在于通过奖励措施,激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件的发现率,净化食品药械市场秩序,确保辖区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