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代表委员建议探索建立养老医疗一体化的养老模式
“养老院的老人大部分自理能力差,身患各种疾病,很难享受到专业化的医疗服务。医疗养老服务需求在养老机构中普遍不能得到满足,相应医疗机构也没有进入这一领域。”
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郭淑芹认为,应探索建立养老、医疗一体化养老模式,解决老人养老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的问题,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养老本身是一个需要医疗保健、心理健康咨询、托管托养等全面意义上的服务。”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医科大学副校长段惠军认为,可以由医院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设立由医院为主、政府机构和市场资金参与的养老机构。
代表委员认为,这样可充分发挥医院的医疗服务优势,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医疗设备设施的充分利用,同时可以促进医院自身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全国政协委员、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原院长侯艳宁认为,政府在土地审批、税收等方面应给予优惠政策,可通过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模式,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
郭淑芹说,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可将综合实力较差的公立医院改制和引进资本中,改建为不同层次需求的医院式专业的养老托护院等。段惠军认为,在初期,可从城市社区医院开展各种形式的试点,也可由较大医院探索在城市周边开办养老院。
“在养老设施的投入上,可以让医院有更多的灵活性。比如,医院有条件的,可以利用现有的房屋设施进行改造,也可以联合社会资金先期投入建设,而医院重点在医疗服务和人文管理上更多投入。”段惠军说,更重要的是,还需要政府机构养老资金向医院办养老院倾斜,并加强管理和指导,使得这种类型的养老机构能够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