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事宜的通知》(国药监人〔2018〕4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更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主要职责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 (中央编办复字〔2013〕93号),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
(一)组织制定修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工作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参与制定修订食品生产经营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等文件,参与制定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及指导原则等技术文件。
(二)组织开展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下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现场检查相关工作。承担总局组织的食品生产经营体系性检查、有因检查相关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的合规性检查、有因检查相关工作。承担化妆品生产的有因检查相关工作。
(三)承担国家级食品药品检查员的聘任、考核、培训等 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
(四)指导地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检查机构能力评价相关工作。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国食品药品检查相关信息,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理论、技术和发展趋势研究。组织开展相关学术交流和技术咨询。
(六)组织开展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境外检查工作。承担检查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