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召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工作现场会
9月22日,宿迁市政府在泗洪县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创建责任。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泗阳县、泗洪县分别成立由县长任主任、各局(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各县(区)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出台《宿迁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整体性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定工作。印发《宿迁市市区集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等。出台《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加强重点和薄弱环节的监管。
三是提升监管效能。今年以来,开展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培训30余次,人数达1900多人次。在食品生产企业推行“三分监管”,完成80%以上企业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在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开展信用评定工作,将评定结果纳入全市信用管理体系。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利用四方联席会议平台,加大案件会商、互通信息、联合研判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及时有力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上半年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419批次,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并进行消费提醒。
五是营造共治氛围。开展食品生产质量信用示范企业评定、农产品质量“创牌立信”示范单位评选、文明餐饮示范街区和星级学校食堂创建等活动。开展“12331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广场宣传活动,提高投诉举报热线公众认知度。开展“你点题 我治理”民意征询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