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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出指南试行版健康科普信息不能任意传播

2015-08-26 来源:中国食品报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科普信息生成与传播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15〕665号),对健康科普信息的生成与传播进行指导,以防止和改善错误的科普信息任意传播的现象。
  
  该指南提出,健康科普信息是指以健康领域的科学技术知识、科学观念、科学方法、科学技能为主要内容,以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呈现和传播的信息,通过普及这些信息帮助公众形成健康观念,采取健康行为,掌握健康技能,提高健康素养,从而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
  
  该指南从健康科普信息生成、健康科普信息传播、效果评价三个方面阐述了健康科普信息生成与传播的原则、要求、流程、注意事项。指南内容覆盖健康科普信息生成和传播的全过程,重点强调健康科普信息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确保公众获得科学、适用、可操作性强和具有行为指导性的健康科普信息。
  
  在健康科普信息生成的科学性原则上,指南强调信息生成要建立在科学证据基础上,应尽量引用政府、权威的卫生机构或专业机构发布的行业标准、指南和报告,有确切研究方法且有证据支持的文献等。属于个人或新颖的观点应有同行专家或机构评议意见,或向公众说明是专家个人观点或新发现。健康科普信息不应包含任何商业信息。
  
  指南提出了健康科普信息生成的过程要做受众需求评估,生成信息后要对信息进行预试验,修改完善信息并进行信息的风险评估。
  
  在健康科普信息传播上,提出了适用性原则、可及性原则、经济性原则。
  
  指南强调了健康科普信息传播要注明来源、注明信息出处,标明证据来源;注明作者,注明作者或审核者的身份,有无专业资质与经验;注明信息发布、修订的日期;注明受众,说明信息的适宜人群或目标人群;说明信息的传播目的,例如,养生保健类信息须说明其旨在促进健康改善,而不是取代医生的治疗或医嘱;对疗法的有效性或无效性的介绍,须附以科学依据。
  
  指南要求,对健康科普信息和传播效果要进行评价。通过专家咨询、定量调查、定性调查、舆情监测等方式评价健康科普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是否适当;所有信息是否及时提供;媒体传播的信息是否与真实信息出现偏差;向公众和媒体、内部工作人员提供信息的方法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得到公众的正确理解,有哪些偏差,是否有必要做出更正;受众是否对信息的内容、形式、传播的方式满意;信息的覆盖面是否达到预期。
  
  该技术指南将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机构,其他社会相关机构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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