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2014〕8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食品中违法添加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卫生部公告的6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进行了修订。经过多次专家研讨,提出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请将反馈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传真:010-68792608
邮箱:wjwfxjc@126.com
附件: 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doc
2.《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9月18日
2014年9月18日